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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心洲街道保障房小区地下电动自行车停充场所与天井防火分隔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0-2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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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心洲街道保障房小区地下电动自行车停 正文内容

江心洲街道保障房小区地下电动自行车停充场所与天井防火分隔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江心洲街道保障房小区地下电动自行车停充场所与天井防火分隔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江心洲街道办事处(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江心洲街道保障房小区地下电动自行车停充场所与天井防火分隔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线下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HH-JXZJD-2025002
2.项目名称:江心洲街道保障房小区地下电动自行车停充场所与天井防火分隔项目
3.最高限价:597832.89元
4.采购需求:根据消防管理要求,对保障房小区地下非机动车停车充电处与采光天井进行防火隔离,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2-5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具有消防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经理资质:具有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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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要求,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各供应商须提供二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供应商须提供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缴纳近六个月(2025年05月-2025年10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未被列入红牌、黄牌警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若未提供承诺书,视为列入,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5.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若未提供承诺书,则视为不达标,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6.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0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双休、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3)被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名信息登记表
以上资料经采购代理审核合格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3.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
4.出售方式:
①现场发售,供应商携上述报名资料前往南京市进行报名。
②线上发售,供应商将上述报名资料及转账截图以上资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
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方可发送采购文件。接收到采购文件即为报名成功,如报名中出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评审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11月7日14时00分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2025年11月7日14时30分
地点:南京市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接受。
2.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3.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无需缴纳。
4.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档U盘一份(电子档标书(U盘)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
5.招标代理公司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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