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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定边县人民医院关于新院区部分科室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 :2025-11-0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项目管理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2025年定边县人民医院关于新院区部 正文内容

2025年定边县人民医院关于新院区部分科室改造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关于新院区部分科室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新院区部分科室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1300000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3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院区部分科室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0)《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榆林市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院区部分科室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企业注册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需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企业注册不足一年可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五险其中一项即可)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
(7)保证金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保证金);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查询日期为从采购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残疾人单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生产厂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3日至2025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9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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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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