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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扬州瘦西湖音乐节现场安保及秩序维持临时用工劳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0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扬州招标

关 键 词:江苏

2025扬州瘦西湖音乐节现场安保及秩 正文内容

2025扬州瘦西湖音乐节现场安保及秩序维持临时用工劳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5扬州瘦西湖音乐节现场安保及秩序维持临时用工劳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米源为国有资金38.45万元,招标人为扬州市维扬区平山农工
商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2025扬州瘦西湖音乐节活动期间现场提供安保与秩序维持所需人员的劳务委
派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扬州瘦西湖音乐节现场安保及秩序维持临时用工劳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扬州瘦西湖音乐节现场安保及秩序维持临时用工劳务采购项日)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满足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要求,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
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
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
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
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
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
1.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m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1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保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
供应商公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供应商自行考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30日17时00分到2025年11月06日17时00分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机构获取)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
供应商公章):③《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原件,格式联系代理机构获取)”前往仪征市现场获取。售价人民币300
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仪征市
七、其他
受扬州市维扬区平山农工商总公司的委托,就2025扬
州瘦西湖音乐节现场安保及秩序维持临时用工劳务采购项目实施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
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ZN-X202505
2.项目名称:2025扬州瘦西湖音乐节现场安保及秩序维持临时用工劳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38.45万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以单价形式进行报价,最高限价为25元/人/时。报价
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为2025扬州瘦西湖音乐节活动期间现场提供安保与秩序维持所需人员的劳务
委派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扬州瘦西湖音乐节”活动结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
响应文件处理。
2.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
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于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6日17:00(北京时间)
前,按要求将“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联系代理机构获取)及委托代理人身份
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③《供应商参加
投标确认函》(原件,格式联系代理机构获取)”送至仪征市同时缴纳资料费300元。相关材料未按以上要求填写或
未在规定时间前送达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2025扬州瘦西湖音乐节现场安保及秩序维持临时用工劳务采购项目、2025扬州瘦西湖音
乐节临时卫生间租赁及伴随服务采购项目、2025扬州瘦西湖音乐节现场智能化监控设备租
赁及运维服务项目,各潜在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可兼中。如同一投标人已被确定为前一项目的
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其在后续项目再次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由该项日的第二中标候选人
递进中标。
4.本次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供应商在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纸质版
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一份纸质版响应文件的彩色原件扫描件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U盘
储进行存并对递交。纸质版向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
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提供一份单独密封,随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未按以上要求递交两种形式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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