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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洪阳镇水龙寨村文明小区东路道路建设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0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道路

普宁市洪阳镇水龙寨村文明小区东路道路 正文内容

普宁市洪阳镇水龙寨村文明小区东路道路建设工程招标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一、招标条件
招标权属人为普宁市洪阳镇 水龙寨 村村民委员会(下称 水龙寨 村委会),本次拟招标 普宁市洪阳镇水龙寨村文明小区东路道路建设工程 ,该项目 经 水龙寨 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核准,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不足部分由村集体承担, 现 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招标类别: 工程类 。
(二)建设地点: 洪阳镇 水龙寨 村辖区 。
(三)建设内容: 包括混凝土路面破除及恢复、沥青加铺、标记标线、雨水管道改造、照明改造 等,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
(四)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 后 60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建设并验收合格 。
(五)招标控制价( 预算审核造价 ) : 1259843.43元 。
三、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资格审查
投标单位应持有效证书及相关资料到洪阳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接受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经济标方式进行评标,有效报价以 1259843.43元为最高限价,以 1196851.26 元为最低标底价,凡超出有效报价范围的标都作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核对无误后,在招标控制价 1259843.43元的基础上,摇珠确定下调系数,下调系数范围为1%-5%,由评委会人员随机摇取5次,取平均值,在最高限价上进行下调,确定合理标价,再以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价取平均值与合理标价之和除以2,确定复合标价,以最接近复合标价的投标单位为第一名,其余依此类推,第一名为中标人。投标方式为竞标人现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监督人员查验密封情况后由交易所工作人员启封并报送评委会评比确定中标人。竞标过程中,竞标人必须严肃认真,并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水龙寨 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招标会全程进行现场监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或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 , 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 , 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资料证明其依法免税;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 , 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资料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 。
(二)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其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身份凭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例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的,须同时提供所属法人单位为其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书》及所属法人单位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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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五)本次采购活动结束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打印页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时须提供《企业信用自查承诺函》及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六)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及等级须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合格(内含封面、投标单位相关证件复印件、有关资料及报价清单等),提供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保证金
(一)每位投标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管理单位 水龙寨 村委会缴交人民币壹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水龙寨 村委会出具保证金收据方报名有效,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入指定账户(户名:普宁市洪阳镇水龙寨村村民委员会,账号: 691257746624,行名:中行广东普宁市洪阳支行)。
(二)招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时间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3、串通投标的;4、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签订合同等环节因作假而被取消中标资格的;5、因投诉属实取消投标资格的;6、其它违反规定、妨碍公平竞争准则的行为。
六、报名资料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本公告内容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 ;
(二)《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资格证明书》,若有授权时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书面原件);
(三)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五)保证金收据及银行转账凭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报名资料属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并装订成册,封面需载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及报名日期,一式三份。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5年 11 月 4 日至 2025年 11 月 10 日上午 9:00至11:30 , 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二)报名地址:普宁市。
八、投标时间及地点
(一)招标会议时间:2025年 11 月 12 日上午 9时30分(北京时间)准时开始 ,投标人应提前十分钟到场签到。
(二)会议地点:普宁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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