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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行浙昆大厦二期(在建工程)房屋鉴定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05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和平区招标

关 键 词:天津

天津银行浙昆大厦二期(在建工程)房屋 正文内容

天津银行浙昆大厦二期(在建工程)房屋鉴定招标
(招标编号:YT-TB-2025-185)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本天津银行浙昆大厦二期(在建工程)房屋鉴定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60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天津银行浙昆大厦二期(在建工程)房屋鉴定项目,内容为:对本项目建筑现状的结构类工程施工质量鉴定及抗震性能鉴定进行检测评估;幕墙工程施工质量鉴定检测评估;机电管线工程施工质量鉴定检测评估等,并出具结论性成果报告。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服务期限:30 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鉴定工作,出具本项目涉及的各类结论性成果报告,包括不限于配合设计和施工单位完成结构改造咨询及论证服务等(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银行浙昆大厦二期(在建工程)房屋鉴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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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省级(或直辖市)及以上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3)检测机构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须承诺在开始检测工作之前应当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3.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 1个月以内(指银行的签章或签发时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的接收方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4.投标人须提供 2025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个人所得税除外) 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纳税说明:①季度纳税的企业可提供最近一季度纳税证明并提供季度纳税说明。②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及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③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社保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纳税社保相关证明;(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在各项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发生过环境和劳工违规事件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算;(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以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信息报告为准。6.参加开标会要求:①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②被授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截至评审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书;(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注: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当日将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记录经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后打印存档。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保留以其他权威信息渠道查询结果作为信用评判依据的权利。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授权书需双方盖章或签字外,其余部分均由牵头人盖章或签字);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1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1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或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本,售后不退。具体详见“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1、现场答疑时间、地点及要求:(1)时间:2025 年 11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2)地点:(天津市);(3)需携带的资料:现场答疑授权书(格式自拟)、参会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2、文件获取方式,具体要求如下:(1)通过网络方式获取招标文件:1)投标人需将①投标人证照(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③代理服务费承诺函盖章原件;④若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加盖牵头人公章;⑤公对公汇款凭证;将以上资料的彩色扫描件以及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 word 版发送至 邮箱。《报名登记表及代理服务费承诺函》;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接受公对公汇款,汇入我公司账户,注:①请投标人在汇款时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包号(如有时),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②请各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代理公司会将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节点作为最终报名时间,即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1 日 16 时为收到投标人报名邮件中显示的时间点。(2)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①投标人证照(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③若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加盖牵头人公章;④报名费(仅支持现金支付)。至现场获取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 1000 元人民币/本,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报名后如放弃投标,请将《放弃投标函》送达我司,未及时递交《放弃投标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放弃投标函》格式自拟。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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