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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数字治理管控平台采购项目(淮安)(标包一)招标
2025年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 正文内容
2025年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数字治理管控平台采购项目(淮安)(标包一)招标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数字治理管控平台采购项目(淮安)。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对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数字治理管控平台采购项目(淮安)所需的服务进行采购,由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3960000元人民币(含税)。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2招标内容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3960000元人民币(含税)。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分包)标包数为1个。
按(分包)标包一、(分包)标包二的顺序进行评标,如投标人在(分包)标包一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分包)标包二中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如其中某一(分包)标包失败,不影响后续(分包)标包的评审。
若标包1或标包2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该标包重新招标。
项目地点:江苏淮安(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并交付使用。
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数字治理管控平台采购项目(淮安)-标包一
系统集成服务
-
1
江苏淮安(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并交付使用
2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数字治理管控平台采购项目(淮安)-标包二
系统集成服务
-
2
江苏淮安(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并交付使用
…
1.3本项目划分标包。(分包)标包一,采购预估金额为1290000元(含税),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第1名中标。
(分包)标包二,采购预估金额为2670000元(含税),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第1名中标。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分包)标包一:最高投标限价为1290000元人民币(含税),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分包)标包二:最高投标限价为2670000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设备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270000元人民币(含税),服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2400000元人民币(含税),投标人任意一项报价高于对应部分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为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还须同时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函。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2.1.3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4)。2.1.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1年(含)以上。
(3)2.1.5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61、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失信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黑名单记录中。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内“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扫描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页面截图。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2.3.2投标产品。2.3.3投标产品2.3.42.3.52.3.6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2.3.2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1月1日(含)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含)止,承接过类似项目的业绩累计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含)。
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扫描件的,则必须同时提供相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扫描件(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须能显示日期和金额),时间以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日期为准,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金额为准。
2.3.8
2.4.22.4.22.4.32.4.42.4.5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07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1月12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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