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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市铝业学校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青铜峡市铝业学校2025年义务教育薄 正文内容
青铜峡市铝业学校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NXJS-2025-CG047)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青铜峡市
一、招标条件本青铜峡市铝业学校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食堂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0万元,招标人为青铜峡市铝业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食堂设备采购一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青铜峡市铝业学校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青铜峡市铝业学校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
,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3)-(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06日 11时30分到2025年11月13日 18时00分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5时0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5时00分开标地点:青铜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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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XJS-2025-CG047项目名称:青铜峡市铝业学校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20.00万元(人民币)采购内容:食堂设备采购一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3)-(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1月06日至2025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青铜峡市
五、开启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青铜峡市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以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投标供应商第二轮现场报价只报总价,中标后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提供第二轮报价清单明细表。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完整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发送到邮箱。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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