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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一期建设项目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一期水轴一期西段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1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重大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佛山

2025年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 正文内容

2025年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一期建设项目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一期水轴一期西段施工招标



招标条件

1.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一期建设项目)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投审〔2022〕14号批准建设。

2.本招标项目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一期建设项目)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一期水轴一期西段施工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以佛政数监管核〔2022〕33号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投资项目名称

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一期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一期建设项目)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一期水轴一期西段施工

标段(包)名称

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一期建设项目)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一期水轴一期西段施工

公告性质

☑正常/□更正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A02-440607-2024-0019-05-01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云东海生物港内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一期建设项目)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一期水轴一期西段,主要对红云路以北,防汛路以东,学海北路以西,水轴北路以南的水塘、林地等进行综合整治提升,从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塑造特色生态空间等角度出发,充分利用场地自然资源,增设平台、广场、服务设施等,打造成以水轴景观为特色的生态滨水公园。建设用地约439282㎡(659亩),其中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64598㎡不在本次建设范围,未征地的一般经济林约56198㎡待建设指标落实后再实施建设。上述建设规模、范围、内容及投资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或书面通知为准。

2.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他

3.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一期建设项目)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一期水轴一期西段施工,具体见“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

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一期建设项目)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一期水轴一期西段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园林建、构筑物、园林小品、广场及道路、停车场(含充电桩)、园桥、景观水坝、挡土墙、护坡、景观绿化、水体、海绵城市、标识导视系统、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高低压变配电及10kV线路、红云路临时路面处理、学海北路桥底涂鸦装饰,以及红线范围内其他必要的建设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期(交货期)

定额工期:251日历天,计划工期:25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2日。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98835055.23(元)

投标保证金

500000.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为牵头人,/。[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1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环卫和园林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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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4.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5年5月至2025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4.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5.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5.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6.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如有)

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或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7500万元或以上的城市园林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②合同协议书或分包协议书、③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或完工验收鉴定书的扫描件;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应当提供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协议中能够体现投标人单独完成的工作量满足本招标项目业绩要求;如提供的业绩包含城市园林,则城市园林的金额需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3.“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登录后查看)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3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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