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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海港集团温州港乐清湾C区绿色低碳港口码头试点示范项目光伏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2025年浙江海港集团温州港乐清湾C 正文内容
2025年浙江海港集团温州港乐清湾C区绿色低碳港口码头试点示范项目光伏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一、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浙江海港集团温州港乐清湾C区绿色低碳港口码头试点示范项目光伏工程总承包(EPC)。
1.2建设单位(发包人):浙江海港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1.3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100%。
1.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新建屋顶光伏,装机容量为1.279MWp(交流侧容量1000kW),不含并网工作。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光伏电站建设、场内检修道路、施工用电和用水临建设施等整个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设计审查、设备购置、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不含并网内容),另包含建设期工程保险、工程验收(包含光伏项目所需的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工程交工前由第三方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安全评测报告。
2.3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为2616133元,其中勘察设计费限价38161元,暂估价0元(含税,不可变动),暂列金100000元(含税,不可变动),其他不可竞争费0元(含税,不可变动)。
2.4工期: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2.5.1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2.5.2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6安全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和②的要求,或由以下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①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备注:投标人如已更换新证书则为三级及以上);
②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中相应工作内容的资质(格),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联合体组成单位(包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其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不得超过1家,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不得超过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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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需在联合体协议书内注明各联合体成员参与本项目的专业资质及对应所承担的专业工作。例:甲公司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乙公司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需在联合体协议书内分别注明甲乙两家公司各自使用的参与本项目的资质及资质对应的分工内容。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上述①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备注:投标人如已更换新证书则为三级及以上)。
3.2.1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拟派项目关键管理人员要求:
3.3.1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拟派):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人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
(2)须至少完成过1个0.7MWp及以上的光伏施工项目并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业绩的合同和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的关键页,以上资料须含各方有效的签字盖章,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或无法体现项目规模(类型)的,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等盖有业主方公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项目规模(类型)及单位名称】。
3.3.2项目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拟派):
具有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证书。
3.3.3项目专职安全员(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单位拟派):
不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可以相互兼任。以上项目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统一要求为2025年6月、7月、8月)。
3.4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得有失信记录。【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开标当天的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20日23:5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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