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独家项目>>项目正文

上海市医药学校在职教职工体检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1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宝山区招标

关 键 词:上海

上海市医药学校在职教职工体检项目(第 正文内容

上海市医药学校在职教职工体检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HZC202521196)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本上海市医药学校在职教职工体检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8.525 万元(人民币),招标人为上海市医药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18.525 万元(人民币)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市医药学校在职教职工体检项目(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上海市医药学校在职教职工体检项目(第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 号附 1 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 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1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1 月 21 日 16 时 00 分获取方式:2025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1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3:00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方式:现场或邮件获取售价:¥600.00 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25 日 13 时 30 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 年 11 月 25 日 13 时 30 分开标地点:上海市
七、其他    1、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上海市医药学校在职教职工体检项目(第二次)(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采购预算:体检费用合计约人民币 18.525 万元,各供应商的投标按在编 950 元/人,在编在职教职工 195 人。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闭口包干,投标报价不允许调整,超过或低于上述收费的报价按废标处理。项目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完成工作量人数乘以上述单价进行费用结算,但结算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
3、体检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全部执行完毕(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5、报名需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报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报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其他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在上述时间段内携带报名资料复印件 1 套至(上海市)进行现场或邮件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供应商同时发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600 元/套(售后不退)。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报价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谈判小组决定。(说明:获取采购文件环节对潜在供应商部分证明资料的审核系采购方为便于后续采购活动开展、减少无效投标响应的前置服务,该服务不属于前置资格审查,该服务产生的建议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的权利,正式供应商资格审查按法定程序进行)。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拒收。6、报价人购买磋商文件后若决定放弃投标的,请至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 1 天以书面或邮件形式(详见“报价文件格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对不起,你当前尚未登录,只有登录才能查看内容

已经是会员:
加入正式会员您即享受以下服务:
1、第一时间获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招标公告、预告、中标结果及邀请招标等项目信息,更可一手掌握拟在建项目、VIP独家项目等优势项目资源
2、感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邮件订制服务、短信提醒服务、人工服务、专业项目筛选;
3、按钮广告、横幅广告、下拉广告等多重曝光精准宣传推广,全方位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形象。

招标信息简介

客户咨询:010-58977952 传 真:010-58977952 24小时电话:151010743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邮编:100039

备案号: 京ICP备12016795号-1 版权所有©2006-201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