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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列东支行营业办公场所装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2-09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三明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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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列东支行营业 正文内容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列东支行营业办公场所装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列东支行营业办公场所装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列东支行营业办公场所装修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三元区列东街1号兴业大厦;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4059821元,建筑面积:1160.99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模式为施工总承包,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内容,包括基础性装修(含室内外土建装修,地面、内墙、天花板等装饰工程,原有装修拆除,水电改造,门楣、门头广告、户外灯箱、行标制作等)、综合布线工程、消防工程、安防安装工程(报警、监控、门禁)、通风空调工程(含排烟)等;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059821元(其中暂列金金额:160334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有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项目经理工作简历,学历证明,有类似业绩。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需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及近六个月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复印件。
3.3.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不少于3(含)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资本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注册地在福建省以外的施工单位,须提供入闽备案凭证,能承揽福建省内相关工程。(提供有效的入闽备案凭证)。
3.5. 投标人具备2022年1月1日至今与国内20家系统重要性银行(工行、中行、建行、农行、交行、邮储、招商、兴业、中信、浦发、光大、民生、平安、华夏、广发、宁波、江苏、上海、北京、南京)合作开展与本项目相似的2项银行装修装饰工程项目成功案例。(须提供相关案件合同证明材料和竣工验收证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金额在350万元(含)以上,未有不良合作记录)。
3.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本项目不适用)
3.9.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投标。
3.10.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6日至2025年12月12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到 三明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预算书、图纸等)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可直接到阳光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或以转账汇款方式报名。若以转账方式报名,须在汇款凭证中备注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发至邮箱。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2月26日09:00:00,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三明市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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