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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二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2-1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西双版纳招标

关 键 词:云南

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二食堂大宗食品采购 正文内容

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二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ZF2025-90号)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一、招标条件本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二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60万元,招标人为云南嘉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为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二食堂提供大宗米面油、鲜猪肉食材的供应和配送服务。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二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二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声明函。2.提供 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是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日期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新成立公司不足 1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任意 1个月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不足 1个月的,需作出说明。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提供 2025年 02月至今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凭据是指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上税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申报表》或《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网上办税受理通知单》扫描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提供2025年 02月至今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
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凭据(凭据是指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6.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及否决其投标。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以纸质文档的形式保存。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8.1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8.2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有效的从业人员健康证;8.3近 3年未因粮油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粮食、市场监督、卫生健康等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责令改正等类似处罚。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2025年 12月 10日 00时 00分到 2025年 12月 16日 23时 59分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寄或发送电子文件,邮寄费由供应商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12月 22日 09时 0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 12月 22日 09时 00分开标地点: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
七、其他
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受云南嘉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二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竭诚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
二、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二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项目2.2配送地点: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2.3项目编号:YNZF2025-90号2.4采购需求:为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二食堂提供大宗米面油、鲜猪肉食材的供应和配送服务。2.5各标包内容及要求标包类别产品名称质量执行标准及其他要求备注一标包肉类鲜猪肉 1.肌肉色泽鲜红或浅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粉白色;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无酸腐、臭、氨等异味;无肉眼可见淤血、伤肉、淋巴、杂毛、碎骨等杂质,肉皮光滑平整,无红点、红斑等异常;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有香味。2.挥发性盐基氮≤15mg/100g;汞(以 Hg 计)≤0.05mg/kg;铅(以 Pb 计)≤0.2mg/kg;镉(以Cd 计)≤0.1mg/kg;无机砷(以 As 计)≤0.05mg/kg;水分≤76%。3.菌落总数≤1×10CFU/g;大肠菌群≤1×102MPN/100g;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等致病菌不得检出;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β- 兴奋剂类不得检出;四环素类总量≤100μg/kg;磺胺类总量≤100μg/kg;氯霉素不得检出。4.符合《GB  270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标准、GB/T  40465-2021《畜禽肉追溯要求》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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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面粉应符合《GB/T 1355-2021(小麦粉)》标准中特级标准粉的质量要求,同时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4)等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要求。4.包装应采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GB 4806.8-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7-2016)要求的食品级包装材料,包装牢固、无破损、无异味,能防潮、防虫、防污染。5.包装标识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需标注产品名称(带有“特级面粉(标准粉)”等字样)、产地、生产日期(距交货日期不超过 3 个月)、保质期(≥6 个月)、生产厂家名称及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SC 标识)、质量等级(特级)、灰分含量、湿面筋含量、储存条件等信息。食用油 1.色泽符合对应品种食用油的固有色泽(如大豆油呈淡黄色至深黄色,菜籽油呈黄棕色至棕褐色等),清澈透明(加热后无明显沉淀);具有食用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酸败味、哈喇味、焦糊味等异味。2. 食用油应符合相应品种的国家标准,且需满足非转基因产品的国家标准。例如,大豆油应符合《GB/T 1535 - 2019》,菜籽油应符合《GB/T 1536 - 2021》,花生油应符合《GB/T 1534 - 2017》等,并且应为一级品及以上等级。同时,应是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 2716 - 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 - 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 - 2024)等要求的非转基因产品。3.包装应采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 4806.9-2016)要求的食品级包装材料(如食品级塑料桶、金属罐),包装牢固、无破损、无渗漏、无异味,能防光、防潮、防氧化。4.包装标识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需标注产品名称(含品种及加工工艺,如“压榨一级花生油”)、产地、生产日期(距交货日期不超过 6 个月)、保质期(≥12 个月)、生产厂家信息、SC 编号、质量等级、配料表、净含量、储存条件(避光、阴凉干燥处密封保存)等,非转基因产品需按规定标注相关信息。2.6采购清单明细、最高限制单价及最低(控制)优惠率2.6.1鲜猪肉清单明细及最高限制单价:序号名称最高限制单价(元/公斤)序号名称最高限制单价(元/公斤)1  带皮带脂去骨前腿    21.00   14 脊肉    32.00 2  去皮带脂前腿    22.00   15 前肘(1.5公斤以上/个)  25.00 3  带皮带脂去骨后腿    24.50   16 前肘(1.5公斤以下/个)  23.50 4  去皮去骨后腿    25.50   17 带皮脊膘    18.50 5  带皮五花肉  25.00   18 腰花    63.00 6  通排    24.00   19 板油    20.00 7  猪大脚  23.00   20 后肘    24.00 8  猪心    22.00   21 大肠    42.00 9 猪脸 23.00  22 猪皮 11.0010 猪耳    58.00   23 猪头    19.80 11 猪肚 59.00  24 净瘦后腿肉 30.5012 前腿磨肉/肉片/肉丝 21.00  25 去骨猪头 36.0013 猪肝 8.502.6.2粮油米面类清单明细及最高限制单价:序号名称规格最高限制单价(元)1  普通小町米系列  25公斤/袋   108.00 2  中等小町米系列  25公斤/袋   115.00 3  优质小町米系列  25公斤/袋   135.00 4  高筋面粉    25公斤/袋   115.00 5  油条专用粉  25公斤/袋   110.00 6 食用调和油 20公斤/桶  200.002.6.3最低(控制)优惠率:本项目各标包食材供应和配送服务以填报优惠率的方式报价,在 2.6款设定的最高限制单价为基准价填报优惠下浮率,最低优惠率不得低于 3%,供应商食材供应和配送服务的优惠率报价应≥最低优惠率 3%。
供应商磋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制单价且不得低于最低(控制)优惠率。2.7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2.8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所有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满足采购需求规定的质量执行标准及其他要求。2.9采购预算金额:60万元。2.10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声明函。2.提供 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是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日期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新成立公司不足 1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任意 1个月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不足 1个月的,需作出说明。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提供 2025年 02月至今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凭据是指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上税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申报表》或《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网上办税受理通知单》扫描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提供2025年 02月至今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凭据(凭据是指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6.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及否决其投标。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以纸质文档的形式保存。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8.1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8.2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有效的从业人员健康证;8.3近 3年未因粮油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粮食、市场监督、卫生健康等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责令改正等类似处罚。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2025年 12月 10日至 2025年 12月 16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现场获取或邮寄或发送电子文件,邮寄费由供应商承担。3.现场获取地点: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4.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份。五、响应文件递交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12月 22日 09时 00分,递交地点为: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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