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注册登录
相关信息
最新招标信息
热门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6年2027年塑料包装膜(重膜)框架招标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6年202 正文内容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6年2027年塑料包装膜(重膜)框架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委托,对本项目进行招标。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总价最高限价:3300万元。
投标报价超过总价最高限价或单价最高限价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框架执行期限:框架合同履行期限内,根据买方订单规定的时间和数量分批供货,在正常生产期间要求生产厂需求连续送货,框架协议生效后至2027年12月30日终止,首批次物资需15日内到货。
供货方需自行提供产品承载货物时用到的托盘,托盘可循环使用,供货方负责到各使用单位回收供货时随车辆入厂托盘,托盘在运输或者存放在大庆石化公司厂区内破损由供方承担损失。
其它交货要求:具体交货时间由买方提前3日通知;生产厂家要满足买方临时性生产调整时期特殊供货要求,保证特殊情况下需求量。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指定地点
签订框架数量为暂定量,不作为供货和结算依据,每月供货数量按照使用单位实际使用量为准,持续供货.
结算方式:结算的数量、金额以当月实际出库数量、金额为依据卖方开具的发票到财务办理结算手续。
付款方式:按大庆石化公司财务制度付款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2个月付款。
中标价格执行:固定单价(含13%增值税、含运费、包装费等);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单位
评审数量(kg)
单价最高限价(含税)
1
塑料包装膜
详见技术要求
Kg
3000000
11元/kg
2.3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详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销售储运中心产品外包装袋招标采购技术要求(重膜包装)》。
2.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2.4.1、履约保证金50万元
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存款证明到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签订合同。
2.4.2、卖方单位因质量、数量、交货期不按协议履行,买方有权终止协议的执行;因卖方不按协议约定履行,卖方向买方支付违约部分总金额10%的违约金;其它按《民法典》规定执行。
2.4.3、所供货物第一次质量检测不符合《大庆石化公司销售储运中心产品外包装袋招标采购技术要求(重膜包装)》,由卖方及时更换为合格产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所供货物第二次质量检测仍不符合技术要求的,终止合同并保留追偿因此对买方所造成的一切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的权力。
2.4.4、卖方要做好装车、运输过程的膜卷保护工作,到达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后,买方经检查发现膜卷本体有污染、破损、标识不清等问题,卖方要无条件给予更换;冬季运输卖方须采取防寒保温措施,防止低温导致重膜在使用过程中热合质量下降,如果因此造成损失,卖方要予以赔偿;产品验收前全部责任由卖方承担。
2.4.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须提供距离大庆石化公司运输距离200公里(含200公里)以内并且运输车程不超过10小时的200平方米及以上储存设施证明材料,自有的须提供产权证明原件扫描件,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2.4.6、中标人第1个月提供3个月使用量(一部分根据需要分批次送达现场、剩余部分储备于临时库房),临时仓库始终储存至少1个月备用量。
2.4.7、产品标定考核要求
第一次在买方使用的重膜包装袋,由买方组织签订专项技术协议,并组织标定考核,正常使用后即开始考核,考核时间为1个月。考核期间买方负责采集数据与使用前进行对比分析,操作数据以买方装置仪表指示为准,分析数据以买方质检中心分析数据为准,双方对考核记录进行确认。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投用考核结束后,按照考核期间所有采集的数据记录进行计算及分析,考核结果达到本技术要求全部条款,则该卖方供货的重膜通过考核,否则认为没有通过考核,考核结束后买方编制使用总结(考核报告),作为买方使用重膜的评价结果。
针对已在买方成功使用的重膜,买方有权不组织标定考核。一旦出现异常问题或使用效果达不到本技术要求条款时,卖方有义务派遣技术服务人员赶到买方现场,双方共同查明原因,必要时买方有权重新组织产品性能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商务处理的依据。如果问题原因为重膜质量所致,买方有权终止使用。如果是买方操作原因,则在买方生产调整正常后,再约定时间重新使用。
2.4.8、可解除合同的情形:
(1)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催告后2日内仍未交货。
(2)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卖方未按买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买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合同并终止履行。
2.4.9、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
3.2、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或评标时评标委员会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http://cx.cnca.cn/)可查询到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中无未移出的不良记录。开标当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验证。
3.4、投标人需提供在-25℃环境条件下使用检验机构出具的耐寒性检验证明。
3.5、使用业绩要求:提供投标产品须在国内成功使用业绩,连续12个月供货数量累计700吨以上。提供供货合同、对应的使用单位出具的用户使用证明(盖用户公章)、合同对应发票至少一张,提供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用户使用证明内容须包含:装置名称、装置规模、重膜使用量、使用时间、使用效果(重包装膜包装线成功使用的结论,包括:包装过程稳定、无破损断裂;重包装膜印刷油墨牢固、字迹清晰;制袋过程热封牢固;低温摔包试验不破裂;)。
3.6、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CMA或CNAS标识的塑料包装膜检测报告,检验检测项目应全部满足招标产品技术指标要求且检验结论为合格。
3.7、投标人应提供(吹膜、印刷、压花)等设备铭牌图片、设备使用说明书技术参数页的扫描件、设备采购合同和对应发票。
3.8、投标人年生产塑料包装膜能力≥3000吨(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最低保证供货能力不少于2000吨/年(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投标人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云梦泽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12-1214:00:00至2025-12-1723:59: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 已经是会员:
对不起,你当前尚未登录,只有登录才能查看内容
- 加入正式会员您即享受以下服务:
- 1、第一时间获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招标公告、预告、中标结果及邀请招标等项目信息,更可一手掌握拟在建项目、VIP独家项目等优势项目资源
- 2、感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邮件订制服务、短信提醒服务、人工服务、专业项目筛选;
- 3、按钮广告、横幅广告、下拉广告等多重曝光精准宣传推广,全方位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形象。
招标信息简介
客户咨询:010-58977952 传 真:010-58977952 24小时电话:151010743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邮编:100039
备案号: 京ICP备12016795号-1 版权所有©2006-201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您的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