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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保康县年处理40万吨工业副产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磷石膏堆场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2025年保康县年处理40万吨工业副 正文内容
2025年保康县年处理40万吨工业副产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磷石膏堆场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康县年处理40万吨工业副产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磷石膏堆场厂房建设项目)已由保康县发展和改革局登记备案(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09-420626-04-01-41891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康楚弘建材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招标人为保康楚弘建材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保康县黄堡镇
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为4010.21㎡,总建筑面积4010.21㎡。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磷石膏堆场厂房一座,单层框架结构,高度12米,单跨跨度36米,建筑面积4010.21㎡;沉淀池2座。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地质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工程预算编制、工程施工、工程交(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工作,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认定结果为准。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并予以配合,且不得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2-06
合同估算价:9969000.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2.6其他:(1)本项目合同估算价:996.9万元;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25日历天;施工工期:35日历天)。(2)本项目投标报价:费率报价。(3)质量要求:勘察设计的质量标准:合格。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勘察设计标准、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并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并满足招标人功能性要求。施工的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标准。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4)安全生产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湖北省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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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有效的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②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2)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②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③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④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八大员”(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其中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⑤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其他施工管理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八大员”不得相互兼任)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近6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前推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⑥须在本工程所在地组建设计人员常驻办公场所,负责施工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不按照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将作为不良行为录入信用信息平台,并按规定给予处罚(招标人与中标人终止合同,追纠违约方造成的经济法律责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⑦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每月全勤到岗。若发现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有一人驻场工作时间不能满足全勤到岗,不按照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可以作为不良行为由招标人录入信用信息平台,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3)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建筑施工八大员信息。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和成员单位都需提供企业及人员注册信息)。⑩投标企业须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企业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企业未提供书面承诺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投标人须针对以上信誉要求提供承诺函或本次招标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的网页查询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上信誉要求,并提供承诺或查询截图。)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数量不得多于两家,且各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它要求:
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6年1月1日0:00时至2026年1月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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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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