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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购置医用耗材、低值医疗器械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2-3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沈阳招标

关 键 词:辽宁

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购置医用耗材、低值 正文内容

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购置医用耗材、低值医疗器械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购置医用耗材、低值医疗器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01 包:低值耗材,02包:超声波雾化器,03 包:医用微网雾化器,01包:低值
器械,05 包:耗材、低值器械,06 包:血糖仪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01 包:低值耗材:(002)02 包:超声波雾化器:(003)03 包:医用微网雾化器:
(004)04 包:低值器械: (005)05 包:耗材、低值器械:(006)06 包:血糖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01包:低值耗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医
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对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2.3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对应类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
案凭证》,否则提供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
2.4供应商提供的上述相关证照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00202包:超声波雾化器)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医
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对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
证》并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2.3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对应类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
案凭证》,否则提供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
2.4供应商提供的上述相关证照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00303包:医用微网雾化器)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医
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对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2.3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对应类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
案凭证》,否则提供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
2.4供应商提供的上述相关证照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00404包:低值器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2.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医
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对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2.3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对应类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
案凭证》,否则提供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
2.4供应商提供的上述相关证照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00505包:耗材、低值器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医
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对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
证》并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2.3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对应类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
案凭证》,否则提供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
2.4供应商提供的上述相关证照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00606包:血糖仪)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L.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医
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对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2.3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对应类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
案凭证》,否则提供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
2.4供应商提供的上述相关证照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29 日09 时 00 分到2026年01月06日15时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获
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
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电子邮箱获取的须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及汇款凭
证在 2026 年1月6日 15 时 30 分前发送至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注明“项日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招
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01月20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纸质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01月20日14时 0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
七、其他
详见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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