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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省直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纬四路 18 院、纬二路 8 号院、27 号院空置商业用房招租招标
河南省省直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纬四 正文内容
河南省省直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纬四路 18 院、纬二路 8 号院、27 号院空置商业用房招租招标
(招标编号:YXZB-2026-00042)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本河南省省直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纬四路 18 院、纬二路 8 号院、27 号院空置商业用房招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 万元;自筹资金 0 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河南省省直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河南省省直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纬四路 18 院、纬二路 8 号院、27 号院空置商业用房招租项目,一标段位于纬四路与经三路交叉口西南经纬花园 3、6 号楼,一、二层约 3485㎡,二标段位于经纬花园北门向东 100 米经纬花园 1 号楼,二层约 300㎡,三标段位于经纬花园北门向东 100 米经纬花园 1 号楼,二层约 360㎡,四标段位于经纬花园北门向东100 米经纬花园 1 号楼,一层约 70㎡,五标段位于纬二路与经四路交叉口西南角纬二路 27号院临街楼,一层约 50㎡,六标段位于纬二路 8 号院纬二路 8 号院 6、7 号楼,二层约 700㎡。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6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南省省直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纬四路 18 院、纬二路 8 号院、27 号院空置商业用房招租项目一标段; (002)河南省省直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纬四路 18 院、纬二路 8 号院、27 号院空置商业用房招租项目二标段; (003)河南省省直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纬四路 18 院、纬二路 8 号院、27 号院空置商业用房招租项目三标段; (004)河南省省直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纬四路 18 院、纬二路 8 号院、27 号院空置商业用房招租项目四标段; (005)河南省省直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纬四路 18 院、纬二路 8 号院、27 号院空置商业用房招租项目五标段; (006)河南省省直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纬四路 18 院、纬二路 8 号院、27 号院空置商业用房招租项目六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河南省省直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纬四路 18 院、纬二路 8 号院、27 号院空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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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作出承诺,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需签字));3.4 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需签字);3.5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注:(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对所有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响应文件开启后查询结果为准。)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自然人投标可不提供此项内容。);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 河南省省直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纬四路 18 院、纬二路 8 号院、27 号院空置商业用房招租项目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其中自然人参加投标的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具备有效身份证件);3.2 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提供2023或2024年度的经中国境内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成立不满一年提供银行开具资信证明);自然人须提供: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有承接项目的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签字或按手印)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作出承诺,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需签字));3.4 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需签字);3.5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注:(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对所有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响应文件开启后查询结果为准。)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自然人投标可不提供此项内容。);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4 河南省省直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纬四路 18 院、纬二路 8 号院、27 号院空置商业用房招租项目四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其中自然人参加投标的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具备有效身份证件);3.2 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提供2023或2024年度的经中国境内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成立不满一年提供银行开具资信证明);自然人须提供: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有承接项目的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签字或按手印)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作出承诺,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需签字));3.4 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需签字);3.5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注:(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对所有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响应文件开启后查询结果为准。)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自然人投标可不提供此项内容。);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5 河南省省直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纬四路 18 院、纬二路 8 号院、27 号院空置商业用房招租项目五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其中自然人参加投标的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具备有效身份证件);3.2 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提供2023或2024年度的经中国境内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成立不满一年提供银行开具资信证明);自然人须提供: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有承接项目的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签字或按手印)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作出承诺,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需签字));3.4 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需签字);3.5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注:(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对所有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响应文件开启后查询结果为准。)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自然人投标可不提供此项内容。);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6 河南省省直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纬四路 18 院、纬二路 8 号院、27 号院空置商业用房招租项目六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其中自然人参加投标的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具备有效身份证件);3.2 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提供2023或2024年度的经中国境内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成立不满一年提供银行开具资信证明);自然人须提供: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有承接项目的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签字或按手印)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作出承诺,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需签字));3.4 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需签字);3.5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注:(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对所有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响应文件开启后查询结果为准。)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自然人投标可不提供此项内容。);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1 月 14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1 月 20 日 23 时 59 分获取方式:4.1 时间:2026 年 1 月 14 日至 2026 年 1 月 20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领取招标文件。4.2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3 招标文件费用收取:500 元/套,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2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递交方式:郑州市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 年 02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开标地点:郑州市
七、其他一、招标条件
就河南省省直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纬四路 18 院、纬二路 8 号院、27 号院空置商业用房招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河南省省直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纬四路 18 院、纬二路 8 号院、27 号院空置商业用房招租招标编号:YXZB-2026-000422.2 项目概况:河南省省直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纬四路 18 院、纬二路 8 号院、27 号院空置商业用房招租项目,一标段位于纬四路与经三路交叉口西南经纬花园 3、6 号楼,一、二层约 3485㎡,二标段位于经纬花园北门向东 100 米经纬花园 1 号楼,二层约 300㎡,三标段位于经纬花园北门向东 100 米经纬花园 1 号楼,二层约 360㎡,四标段位于经纬花园北门向东 100 米经纬花园 1 号楼,一层约 70㎡,五标段位于纬二路与经四路交叉口西南角纬二路 27 号院临街楼,一层约 50㎡,六标段位于纬二路 8 号院纬二路 8 号院 6、7 号楼,二层约 700㎡。2.3 招标范围:招租期限为 3 年(无违约行为合同到期可续签),经营范围:可做商业等(不得经营餐饮、夜总会、酒吧、歌厅、会所、戏曲、演艺等项目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允许经营项目)。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六个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其中自然人参加投标的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具备有效身份证件);3.2 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提供2023或2024年度的经中国境内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成立不满一年提供银行开具资信证明);自然人须提供: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有承接项目的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签字或按手印)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作出承诺,加盖单位公章(自然
人需签字));3.4 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需签字);3.5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注:(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对所有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响应文件开启后查询结果为准。)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自然人投标可不提供此项内容。);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时间:2026 年 1 月 14 日至 2026 年 1 月 20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 12:00 时,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领取招标文件。4.2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3 招标文件费用收取:500 元/套,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提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2 月 5 日 9:30。5.2 递交地点:郑州市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投标文件开启6.1 开标时间:2026 年 2 月 5 日 9:30。6.2 开标地点:郑州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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