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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江市京口区象山街道江大北与城东垃圾场森林质量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1-1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镇江招标

关 键 词:江苏

关于镇江市京口区象山街道江大北与城东 正文内容

关于镇江市京口区象山街道江大北与城东垃圾场森林质量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镇江市京口区象山街道江大北与城东垃圾场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22517.85,招标人为镇江市京
口区象山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标段招标的工程主要为镇江市京口区象山街道江大北与城东垃圾
场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与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镇江市京口区象山街道江大北与城东垃圾场森林质量提升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镇江市京口区象山街道江大北与城东垃圾场森林质量提升工程)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1.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
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资格承诺函);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
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资格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其他不允许参与投标的情况。
(3)(www.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江苏”网站(http://credit.jiangsu.gov.cn/)的查询结果未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以现场查询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1)52
号)及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的通知(镇财采(2021)12
号)的要求,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项目属于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划型
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5
300 号)。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市政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
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园林绿化中级及以
上工程师证,(提供证书证明材料及供应商近6个月内任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
证明);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
盖公章);
3.4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项目负责人);
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1)项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
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
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
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执业范围之内。
注:
1.如供应商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磋商文件
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2.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
的退休证明材料;
3.以上第3.1项资质须提供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如未提供核查结果或核查结
果不合格则资格审查不通过(供应商自行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网页:htt
p://49.77.204.6:17001/Website/#/);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15日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和邮箱获取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镇江市
七、其他
受镇江市京口区象山街道办事处委托,就其镇江市京口区象山街道江大北与城东
垃圾场森林质量提升工程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镇江市京口区象山街道江大北与城东垃圾场森林质量提升工程
2.项目编号:RJDL-202601-151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322517.85元,磋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
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工期要求:25日历天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
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资格承诺函);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
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资格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其他不允许参与投标的情况。
(3)(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江苏"网站(http://credit.jiangsu.gov.cn/)的查询结果未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以现场查询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1)52
号)及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的通知(镇财采(2021)12
号)的要求,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项目属于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划型
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5
)300 号)。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市政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
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园林绿化中级及以
上工程师证,(提供证书证明材料及供应商近6个月内任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
证明);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
盖公章);
3.4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项日负责人);
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
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日负责
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
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执业范围之内。
注:
1.如供应商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磋商文件
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2.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
的退休证明材料;
3.以上第3.1项资质须提供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如未提供核查结果或核查结
果不合格则资格审查不通过(供应商自行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网页:htt
p://49.77.204.6:17001/Website/#/)
4.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01月15日至2026年01月21日(北京时间9:00-
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和邮箱获取文件。
2.1现场获取文件地址:镇江市。
2.2邮箱获取文件:请供应商将获取文件所需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电话告知,请将“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领取人姓名及联系方
式”相关信息写在邮件正文中。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
采购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3.需携带的相关手续: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资质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
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注:(1)本套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2)磋商文件应登记领取,没有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磋商人,其响应文件将被
拒绝;
四、现场踏勘:自行踏勘
请领取磋商文件的各供应商自行踏勘,以更好的了解磋商内容。供应商不得因
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
险,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磋商保证金有关事项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6日9:30(北京时间)
磋商开始时间:2026年01月26日9: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镇江市
八、磋商单位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概不退还。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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