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注册登录
相关信息
最新招标信息
热门招标信息
关于弥勒市弥阳镇章保小学维修改造食堂粗加工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弥勒市弥阳镇章保小学维修改造食堂 正文内容
关于弥勒市弥阳镇章保小学维修改造食堂粗加工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弥勒市弥阳镇章保小学维修改造食堂粗加工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3.000202万元,招标人为弥勒市弥阳镇章保小学。本项目己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弥勒市弥阳镇章保小学维修改造食堂粗加工间项目所含内容。具体建设内容以工
程量清单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弥勒市弥阳镇章保小学维修改造食堂粗加工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弥勒市弥阳镇章保小学维修改造食堂粗加工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相关证明文
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年度经第三方
审计的财务报告(须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
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
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提供投标担保函的,需同时提供专业担
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若未经第三方审计的公司可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
务报表);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出具的审计报
告应赋予全国统一的验证码,否则不予认可。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
收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
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025年1月至今新成立的公司本
项可不提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
1.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
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
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
微型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如符合“小型和微型
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
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
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
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
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在本单位。;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 月21 日08时 00分到2026年01月27 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2日09时 30 分
开标地点:(弥勒市)
七、其他
弥勒市弥阳镇章保小学维修改造食堂粗加工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B20260027;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30002.02元;
采购内容弥勒市弥阳镇章保小学维修改造食堂粗加工间项目所含内容。具体建设内容以工
程量清单为准;
建设地点:弥勒市;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相关证明文
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年度经第三方
审计的财务报告(须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
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
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提供投标担保函的,需同时提供专业担
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若未经第三方审计的公司可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
务报表);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出具的审计报
告应赋予全国统一的验证码,否则不予认可。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
收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
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025年1月至今新成立的公司本
项可不提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
1.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
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
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
微型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如符合“小型和微型
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
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
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
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
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在本单位。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请供应商于2026年01月21日至2026年01月27日,每天08时00分至11时30分,14
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弥勒市进行现场报名。
2.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下述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上述资料按顺序制作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3.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整(大写:陆佰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弥勒市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 已经是会员:
对不起,你当前尚未登录,只有登录才能查看内容
- 加入正式会员您即享受以下服务:
- 1、第一时间获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招标公告、预告、中标结果及邀请招标等项目信息,更可一手掌握拟在建项目、VIP独家项目等优势项目资源
- 2、感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邮件订制服务、短信提醒服务、人工服务、专业项目筛选;
- 3、按钮广告、横幅广告、下拉广告等多重曝光精准宣传推广,全方位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形象。
招标信息简介
客户咨询:010-58977952 传 真:010-58977952 24小时电话:151010743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邮编:100039
备案号: 京ICP备12016795号-1 版权所有©2006-201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您的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