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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家营村、林家院村、范家营村、王家桥村)A9-1、A9-2、A10-1、A1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1-2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昆明招标

关 键 词:云南

关于吴家营村、林家院村、范家营村、王 正文内容

关于吴家营村、林家院村、范家营村、王家桥村)A9-1、A9-2、A10-1、A1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服务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
一、招标条件
本五华区普吉路以东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小普吉村、吴家营村、林家院村、
范家营村、王家桥村)A9-1、A9-2、A10-1、A1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服务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日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58.536518万元,招标人为昆明
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普吉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涉及到的地块包括A9-1地块、A9-2地块、A10-1地块、A11地块(共中A9-1
地块用地面积 60.65 亩,A9-2 地块用地面积41.12亩,A10-1 地块用地面积 19.05亩,A11
地块用地面积 96. 85 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五华区普吉路以东片区城中村改造项日(一期)(小普吉村、吴家营村、林家院村、
范家营村、王家桥村)A9-1、A9-2、A10-1、A1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五华区普吉路以东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小普吉村、吴家营村、林家院村、
范家营村、王家桥村)A9-1、A9-2、A10-1、A1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服务)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
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未经审计的,提供公
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
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加盖公章的公司财务情况说明)。
4.信用要求投标人须在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建设用地士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
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系统”(http://soilcredit.mee. gov.cn/#/xYJL)中可查询
到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从业信用记录。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3年1月1日至
今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
(2)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creditchina. gov.cn/)列入“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评审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
相关网站查询,并留存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本项日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年01月23日08时 30分到2026年01月29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内将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截图、单位介
绍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格式自拟)的原件扫描件发
送至邮籍,以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接收到资料后,将招标文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止,未缴纳文件费的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3.投标人应采用对公汇款方
式进行缴纳招标文件费。投标人在汇款时,应在“摘要栏”中写明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过长
时可缩写)+费用类型。;注:投标人须以“公对公”汇款方式缴纳文件费:非“公对公”方式汇款的,
将不予认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2月12日09 时 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昆明市。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华区普吉路以东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小普吉村、吴家营村、林
家院村、范家营村、王家桥村)A9-1、A9-2、A10-1、A1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
服务已由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普吉街道办事处以《普吉街道办事处2026年第1次行政办
公会会议纪要》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普吉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昆
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普吉街道办事处,资金来源于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普
吉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日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到的地块包括A9-1地块、A9-2地块、A10-1地块、A11地块
(其中A9-1地块用地面积60.65亩,A9-2地块用地面积41.12亩,A10-1地块用地面积1905
亩,A11 地块用地面积 96.85 亩)。
2.2招标范围:完成五华区普吉路以东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小普吉村、吴家
营村、林家院村、范家营村、王家桥村)A9-1、A9-2、A10-1、A1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报告编制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主要服务内容为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与分析、
现场采样、分析检测等方式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调查报告》(送审稿),《调查报
告》通过专家评审,出具专家评审意见,并按照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提交《调查报告》
备案稿,完成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注招标人保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范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工
作且不得提出任何索赔申请。
2.3本项日招标规模为2585365.18元,其中,A9-1地块招标规模为720367.85元A9-2
地块招标规模为488407.59元;A10-1地块招标规模为226262.67元:A11地块招标规模为
1150327.07元。
2.4服务地点:五华区普吉路以东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小普吉村、吴家营村、
林家院村、范家营村、王家桥村)A9-1、A9-2、A10-1、A11地块。
2.5 服务周期:90 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质量标准: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
况调查技术导则》、《云南省建设用地士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要点(试行)》等相关编制
规范要求,完成项目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编制,完成专家技术评审,并报相关主管部
门通过并取得备案意见。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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