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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2025年至2026年度药剂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2-0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三明招标

关 键 词:福建

关于三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 正文内容

关于三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2025年至2026年度药剂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三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2025年至2026年度药剂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3.3万元,招标人为三明经济开发区投
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含税最高限价:63.3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三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2025年至2026年度药剂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三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2025年至2026年度药剂采购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招标项目的产品若属于危险化学品产品,则生产厂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
许可证》、代理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危险化学品必须委托具备危险
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化学品。(提供相关许可证或资质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资信证明复印件(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的年度财
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
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5、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
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6、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参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
购(2024】6号)文件要求,以上6.3-6.7项证明材料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以“资格承诺
函”替代。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
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投标人和其现任单位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得被“信
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查询
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1 月 30 日 09 时 00分到 2026 年 02 月 0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如需邮寄,使用电子版或到付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5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将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至(福建省三明市
)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至(福建省三明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 02月 25 日 09时 00分
开标地点:将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至(福建省三明市)
七、其他
受三明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采用公开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三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2025年至2026年度药剂采购项目
3、招标人:三明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
5、招标内容需求表:
合同包品目号标的名称含税最高限价
(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供货期技术参数要求
11-1硫酸63.31.2一年,供货期限内根据采购人要求分批供货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
内容及要求
1-2 聚合氣化铝(不含)
1-3七水合硫酸亚铁
1-4 双氧水
1-5 除氟剤
1-6葡萄糖
1-7醋酸钠
1-8次氣酸钠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2、本招标项目的产品若属于危险化学品产品,则生产厂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
产许可证》、代理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危险化学品必须委托具备危
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化学品。(提供相关许可证或资质证明材料)
6.3、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资信证明复印件(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的年度
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6.4、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
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6.5、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6.6、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6.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参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
购(2024)6号)文件要求,以上6.3-6.7项证明材料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以“资格承诺
函”替代。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
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8、投标人和其现任单位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得被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
名单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
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6.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投标人报名期限:2026年01月30日至2026年02月06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获取时间为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
时间,下同》。
7.2、获取地点(地址三明市)。
7.3、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使用电子版或到付方式)
注:投标人若未按照上述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由此造成的报名无效、报名时间延误等问题,
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25日09:00(北京时间),请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
送达(或邮寄)至(福建省三明市),逾期未送达到指定地点者,恕不接受。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默认对开标过程无异
议。
9、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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