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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区分行门急诊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新疆区分行门急诊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正文内容
关于新疆区分行门急诊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委托,对新疆区分行门急诊补充医疗保险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
1、项目编号:ZCD-ZC2026009;交通银行编号:CGXM65199926010003
2、项目名称:新疆区分行门急诊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采购内容及项目预算:
1.项目预算:委托管理费最高不超过保险费总额的5‰
2.采购内容:为交通银行新疆区分行投保对象提供门急诊补充医疗保险服务。新疆区分行支付门急诊补充医疗保险项目委托管理费,不超过保险费总额的5‰。保险费总额交行根据职工人数、各类型人员标准等实际情况向保险公司提供。以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为例,分行合计1202人,保费867.58万元。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视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6、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应保证完全遵守采购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采购人的商业机密(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合作单位信息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禁用\退库供应商名单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7)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任何关联。
(8)供应商须承诺,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9)供应商不将本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10)供应商必须向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a)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有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图且无不良记录;
b)提供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截图且无不良记录;
c)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cgp.gov.cn)有关“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且无不良记录。
(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审需要,在评审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子以评判)。
7、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8、购买磋商文件时间:自2026年2月25日起至2026年3月2日止,每天上午10:00-13:30,下午15:00-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9、购买磋商文件方式:
(1)各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将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对“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的资质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对于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的供应商,将不对其发售磋商文件。对于已获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最终评判以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为准。
(2)获得购买磋商文件资格的供应商将购买磋商文件款项电汇至账户:
注: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采购项目的项目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响应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获得购买磋商文件资格的供应商须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购买文件:
1.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款项汇款凭证复印件(公司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2.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
3.2024年的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供应商对购买人出具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5.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10、答疑方式:书面扫描件电子邮件方式。
11、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10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磋商文件恕不接受。
1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乌鲁木齐市。
13、磋商响应文件请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上述地点,届时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
1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磋商文件将不予接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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