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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普通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普通医用耗材采 正文内容
关于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普通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LZB2026-03)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一、招标条件本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普通医用耗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495592.73元,招标人为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普通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采购清单内所需货物及配送、售后等。具体采购清单详见公告附件。同时对第五章项目需求项下“第二部分集中采购耗材清单”中涉及到的耗材进行配送。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普通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普通医用耗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 2024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税收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5年 1月至今任意 1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 1个月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供应商自行提供情况说明;(4)社保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5年 1月至今任意 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 1个月的无需提供或成立至今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5)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6)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投标无效)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扣除 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2.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3.2供应商还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范围需包含乙醇),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2026年 02月 28日 08时 30分到 2026年 03月 05日 17时 30分获取方式:现场或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03月 11日 09时 00分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PDF格式,电子文件名称要求:XX单位 XX项目磋商响应文件)加密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电子响应文件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PDF格式,电子文件名称要求:XX单位 XX项目磋商响应文件)加密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 03月 11日 09时 00分开标地点:保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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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LZB2026-032.项目名称: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普通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495592.73元。(最终根据实际供货数量乘以成交单价据实结算,结算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所有单价按成交下浮率同比率下浮)5.采购内容: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普通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供应商提供采购清单内所需货物及配送、售后等。具体采购清单详见公告附件。同时对第五章项目需求项下“第二部分集中采购耗材清单”中涉及到的耗材进行配送。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预算用完为止。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执行标准及采购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8.质保期:产品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距质保期剩余时间不少于 6个月(实际质保期小于 6个月的除外)。9.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实时要求(按时、按需、按批次供货、验收)。10.结算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按照成交单价及供货数量据实结算,至采购预算用完为止)。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12.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 2024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税收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5年 1月至今任意 1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 1个月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供应商自行提供情况说明;(4)社保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5年 1月至今任意 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 1个月的无需提供或成立至今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自行提供情况说明;(5)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6)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投标无效)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扣除 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2.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3.2供应商还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范围需包含乙醇),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6年 2月 28日至 2026年 3月 5日,每天上午 08:30至 11:30,下午 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报名时段内把“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拟参加项目名称、联系方式)”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或到(保山市)进行登记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磋商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磋商供应商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3.售价:0.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3月 11日 09时 0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保山市。
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6年 3月 11日 09时 00分(北京时间)。2.地点:保山市。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相关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磋商申请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2.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4〕7号)等文件要求,免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无失信记录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信用中国”出具的信用报告。3.本项目属于按照采购人内控制度执行的采购活动。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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