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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京津冀大数据产业园2026年-2028年IDC机房建设工程可研设计服务集中招标
中国电信京津冀大数据产业园2026年 正文内容
中国电信京津冀大数据产业园2026年-2028年IDC机房建设工程可研设计服务集中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2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京津冀大数据产业园A区(A3、A4、A7)及配套柴发、C区、D2楼的可研勘察设计服务,涉及IDC机房建设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的可研、勘察设计等相关服务及后续规划工作的支撑,包括但不限于电源、空调、机柜、动环监控、冷机、油机、土建、装修、消防、安防、外市电引入等专业。
1.2.1项目性质:可研、勘察、设计服务。
1.2.2项目规模:本项目限价后预估采购规模不含税为2,799.38万元。
1.2.3实施地域:京津冀大数据产业园。
1.2.4★工期要求:
(1)可研编制周期:自可研委托函下达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完成可研报告。
(2)规划编制周期:自具体项目委托服务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完成要求的方案报告。
(3)勘察设计周期:自具体项目/订单委托之日起14个日历日内完成一阶段(勘察)设计。
1.2.5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
1.2.6技术要求: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
1.2.7★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1.3标段划分及中标人数量: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段,每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名。投标人可以任意选择标段投标,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标段数最多为1个。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号
实施区域
限价后预估可研部分采购金额(不含税,万元)
限价后预估设计采购金额(不含税,万元)
限价后预估采购金额(不含税,万元)
标段1
柴发、D2楼、C4楼
44.87
775.54
820.41
标段2
A3楼
26.86
640.58
667.44
标段3
A7楼
26.86
640.58
667.44
标段4
A4楼
26.24
617.85
644.09
合计
124.83
2,674.55
2,799.38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折扣55%,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可研费用在《关于印发算力中心运营部工程可行性研究取费规定的通知》(中电信京算力〔2023〕1号)的基础上报折扣;勘察设计费用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等相关取费标准基础上报折扣。最终勘察设计费以结算审定后金额为基数计算和支付。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①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甲级;
②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注1:投标人须具备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注2: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2.3业绩要求:
1)设计类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2月1日至招标发布日前(不含招标发布当日)具备的同类项目(数据中心建设或IDC机房建设或各类通信机房建设)设计业绩,同类项目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300万元;
2)可研类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2月1日至招标发布日前(不含招标发布当日)具备的同类项目(数据中心建设或IDC机房建设或各类通信机房建设)可研业绩,同类项目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10万元。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或合同中载明的签订或履约起点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或结算定案表的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或结算定案表。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结算定案表,或仅提供订单或结算定案表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结算定案表应为有施工委托单位审计部门或第三方审计单位盖章的结算定案表的扫描件。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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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在必要时,投标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与扫描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4人员要求:
1)总负责人:须配备至少1名总负责人。总负责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具有具备本科毕业8年及以上或研究生毕业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总负责人必须保证履约过程期间内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现场服务,且能够随时协助招标人开展工程建设的相关设计工作,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其他人员(不包括总负责人):须至少配备A类人员4名、B类人员10名、C类人员4名,ABC类人员要求如下:
A类人员,满足其一即可:具有本科毕业8年及以上或具有研究生毕业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B类人员,满足其一即可:本科毕业5年及以上或研究生毕业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C类人员,满足其一即可:专科毕业2年及以上或本科毕业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投标人需承诺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团队人员数量,以保证按时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或设计等相关服务,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1: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团队人员配备表,并附上项目团队人员有效的学历证明(毕业证或学位证)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2:投标人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的距离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无带链接截图及查验校验功能省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04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
注3:工作经验以学历证明(毕业证或学位证)颁发时间为准,同时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以颁发时间较晚的进行认定。
注4:项目团队人员只能担任一个角色,如出现一人担任多个角色的,则该人员不计入评审。
2.5投标人之间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代理商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勘察质量、重大设计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9)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0)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2)在近三年内(自2023年2月1日起)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3)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5)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1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9)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20)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21)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2)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3)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9法律法规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4日8时30分至2026年3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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