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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河南科技大学全国重点实验室过渡用房项目施工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1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拟在建项目

所在地区:洛阳招标

关 键 词:河南

2026年河南科技大学全国重点实验室 正文内容

2026年河南科技大学全国重点实验室过渡用房项目施工项目招标



本招标项目河南科技大学全国重点实验室过渡用房项目施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科技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学校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对该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科技大学全国重点实验室过渡用房项目施工项目;

2.2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6-187;

2.3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河南科技大学开元校区内;

2.4项目概况:河南科技大学全国重点实验室过渡用房项目,位于开元校区内,关林大道以北、周山大道以东、校园内部道路以南。本项目占地面积约27亩,规划建筑高度约13m,总建筑面积约9400平方米。使用功能为河南科技大学实训车间,主要包含实验用厂房和办公用房,厂房区域为地上一层,办公区域为地上两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6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约27亩,规划建筑高度约13m,总建筑面积约9400平方米。使用功能为河南科技大学实训车间,主要包含实验用厂房和办公用房,厂房区域为地上一层,建筑面积约7900平方米;办公区域为地上两层,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耐火等级地上二级。厂房区域为门式钢架结构,办公区域为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为独立基础。

涉及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等各专业,包括建筑室内外消防系统、室外配套、景观绿化、智能化管理系统等。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若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项目相关的消防、与周边管网管线的衔接工程等。以及为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质量保修所需的相关工作;

2.8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0安全要求: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11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不标明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采用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定标办法(核查随机法))。

2.12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和资金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

3.3业绩要求:1)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住建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额18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厂房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主要内容页、住建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原件扫描件。

2)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住建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额18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厂房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主要内容页、住建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原件扫描件。

注: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重复计算。

3.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①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③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④投标人在本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⑤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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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住建部建办市〔2021〕40号文规定,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电子注册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电子证书均为无效:1)未手写签名;2)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3)电子证书的使用有效期过期。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和近三年(2022-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企业提供企业成立之日起相应年份的审计报告,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开始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6.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3.6.3投标人须承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3.6.4投标人须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3.6.5投标人须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注:(1)招标人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3月10日00时00分至2026年3月1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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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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