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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特检院无锡分院物业管理服务

发布时间 :2026-03-1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项目管理

所在地区:无锡招标

关 键 词:江苏

江苏省特检院无锡分院物业管理服务 正文内容

江苏省特检院无锡分院物业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57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72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江苏省特检院无锡分院总部(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220号)、国家桥门式起重机械产品质检中心和国家石墨烯产品质检中心(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330号)、城中办事处(无锡市梁溪区永丰路338号)三个场地的物业服务。核心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综合管理(含人员调配、档案管理)、会务服务(含检测业务相关会议保障)、房屋及附属设施日常运行管理、秩序维护管理(含24小时安防值守、人员及车辆进出管控)、保洁服务、保安服务及绿化养护服务。服务需严格遵循《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2023修订版)》《物业管理服务标准》(GB/T20647.9),确保设施设备完好率≥98%、服务响应及时率≥95%、客户满意度≥95%。(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2026年度、2027年度),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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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

7.法人授权书

8.投标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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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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