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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和镇方石村城东街和华城街主干道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人和镇方石村城东街和华城街主干道 正文内容
关于人和镇方石村城东街和华城街主干道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YZB2026-025)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一、招标条件本人和镇方石村城东街和华城街主干道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2.870172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方石经济联合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人和镇方石村城东街、华城街道路两旁外立面升级改造,约3688.44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人和镇方石村城东街和华城街主干道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人和镇方石村城东街和华城街主干道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书面声明函(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
料)。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参照“投标函”格式内容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2)响应供应商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申请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响应供应商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
》(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响应供应商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响应供应商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若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响应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响应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响应供应商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响应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4)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岗位。5)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8.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9.已成功缴纳本项目磋商文件标书款的供应商。;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10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3月16日 17时30分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按以下所要求提交资料①文件获取登记表(详见附件一);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盖公章);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④企业满足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相应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⑤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盖公章);⑥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盖公章)。【自行增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单位固定电话、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目录和页码。凡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成交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至邮箱,逾期的申请概不受理。(2)本项目的磋商文件、更正/变更公告(如有)等相关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请已办理磋商文件获取登记的供应商在招标过程中不定时查收电子邮件。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更正/变更公告(如有)等相关文件的,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0日 10时00分递交方式:广州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0日 10时00分开标地点: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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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方石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对人和镇方石村城东街和华城街主干道环境整治工程项目(项目编号:ZYZB2026-025)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YZB2026-0252.项目名称:人和镇方石村城东街和华城街主干道环境整治工程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方石村5.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728,701.72元,非竞争性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31,520.26元,暂列金额为:0.00元,暂估价为:0.00元,规费为:0.00元。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审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响应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将作废标处理。6.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人和镇方石村城东街、华城街道路两旁外立面升级改造,约3688.44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7.磋商范围及内容:本次磋商范围为上述工程的全部施工,详细情况见磋商文件或以最终审定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9.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
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书面声明函(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参照“投标函”格式内容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2)响应供应商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
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申请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响应供应商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响应供应商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响应供应商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若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
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响应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响应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响应供应商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响应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4)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岗位。5)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8.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9.已成功缴纳本项目磋商文件标书款的供应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方式:(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按以下所要求提交资料①文件获取登记表;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盖公章);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④企业满足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相应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⑤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复印件(盖公章);⑥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盖公章)。【自行增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单位固定电话、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目录和页码。凡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成交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至邮箱,逾期的申请概不受理。(2)本项目的磋商文件、更正/变更公告(如有)等相关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请已办理磋商文件获取登记的供应商在招标过程中不定时查收电子邮件。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更正/变更公告(如有)等相关文件的,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广州市。
五、开启时间:2026年3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广州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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