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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弥勒市2026年东风城乡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2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展会动态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设计

红河州弥勒市2026年东风城乡保障性 正文内容

红河州弥勒市2026年东风城乡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标段名称: 红河州弥勒市2026年东风城乡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3-27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4-1308:30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9704.6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主体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的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涉及本项目的所有专项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建安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存档备案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如下:2.6.1设计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消防、人防、强弱电、暖通、智能化、绿化景观、总图(总图设计包括区内道路、区内绿化景观、区内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等)及综合管网设计(即区内水、电、暖、消防系统图)、绿色建筑设计等。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含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全套施工图),配合完成各阶段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完成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竣工图审核、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等,积极配合工地现场服务直至归档。2.6.2施工(1)按最终批准实施的项目和对应项目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包括设备和材料采购、施工、交(竣)工验收以及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2)总承包管理:①配合发包人完成所有前期报批工作;②做好工程所需的各类检测;③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及各类专项验收、移交;④竣工资料城建归档;⑤配合完成工程备案;⑥其他应当由总承包方负责执行的工作参照《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弥勒市东风农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联合体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项目对接等均通过牵头人办理;(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各自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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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3.4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3.4.1总承包负责人资格要求:(1)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职称证扫描件;(2)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且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如是新成立的拟投单位或新入职的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附相关说明和承诺,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3)目前以及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前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承诺函。3.4.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2)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且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如是新成立的拟投单位或新入职的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附相关说明和承诺,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3.4.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扫描件;(2)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且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如是新成立的拟投单位或新入职的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附相关说明和承诺,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3)目前以及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前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承诺函。3.4.4技术负责人要求:(1)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扫描件;(2)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如是新成立的拟投单位或新入职的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附相关说明和承诺,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3.4.5拟配备设计人员要求:拟配备的设计人员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配备,并提供人员身份证和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3.4.6拟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要求: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并按该表备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拟派项目总承包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含1个)项目总投资在10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项目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如有新成立企业(2023年1月以后)无业绩的,须提供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2)施工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含1个)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4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如有新成立企业(2023年1月以后)无业绩的,须提供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其他: 3.3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的扫描件;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情况说明。(注:以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2023年度及之后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须赋予验证码,否则不予认可。3.5信誉要求:(1)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在开标后查询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并截图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2)本次投标中无弄虚作假行为。(提供承诺或声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6-04-1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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