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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热电部化三、炼油等四座总变开关柜安全隐患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0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石油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热电部化三、炼油 正文内容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热电部化三、炼油等四座总变开关柜安全隐患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热电部化三、炼油等四座总变开关柜安全隐患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工程管理部。资金来源为股份公司资本化支出。该项目基础设计已批复【庆石化规划科技〔2026〕13号】,属于依法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项目背景概况

本项目为大庆石化公司热电部化三、炼油等四座总变开关柜安全隐患治理项目,主要内容:拟对化三总变、乙烯总变、橡胶总变及炼油总变共计新增4套弧光保护系统、2466点无线测温、39台高清摄像头以及配套电气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2.2计划工期

本项目自合同签订生效日起--2028年12月30日中交(或检修期结束)。

2.3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

大庆石化公司热电部化三、炼油等四座总变开关柜安全隐患治理项目详细设计、竣工图编制、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及调试直至投入正常运行EPC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

2.4.1设计:

(1)按照SPMP-STD-EM2005-2016《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标准深度要求及批复的基础设计内容,以及确保项目完整性、生产平稳及可操作性的内容,完成详细设计,满足现行设计规范及现场施工要求。

(2)根据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及相关现场资料、设计文件,完成项目竣工图,并按大庆石化公司要求完成归档。

2.4.2采购:负责项目范围内的设备、材料的采购。

2.4.3施工:负责项目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范围内障碍物的拆除和施工范围内的各类标识及标牌材料采购和安装(包括安全和生产需要全部标识及标牌,按生产厂要求完成,例如:机泵房标识牌、设备位号标识、防雷防静电接地点标识牌、各种安全环保标识、管道标识、巡检牌、盲板牌、能量隔离锁等)。具体界面和工程量以详细设计图纸为准。

2.4.4配合三查四定、培训、试车和试车期间的性能维护、性能考核、工程验收、工程交付、竣工结算、资料归档及缺陷修复等工作;并根据系统所涉及的改造部分,需要提供技术规程等相关资料,以满足生产运行的需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承包商,本项目要求的资质、等级与投标人库内载明的资质、等级与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质、等级一致,且资质状态为“正常”。(以开标时查询结果为准)

3.1.2资质要求

3.1.2.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1)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或一级或二级或三级资质。

(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应满足3.1.2.2资质要求,或承诺设计分包符合3.1.2.2要求。

3.1.2.2设计单位投标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乙级资质。

(2)应满足3.1.2.1资质要求,或承诺施工分包符合3.1.2.1要求。

3.1.3财务要求

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01月0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1.4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已实施完的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石油化工工程EPC总承包或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1.5信誉要求

3.1.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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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项目经理要求

3.1.6.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1)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注册设计类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2)注册建造师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石油化工工程EPC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及担任该项目经理的相关证明(若合同中能证明为该业绩的项目经理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

3.1.6.2设计单位投标

(1)本单位注册的注册设计类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2)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石油化工工程EPC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及担任该项目经理的相关证明(若合同中能证明为该业绩的项目经理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

3.1.7设计负责人要求

3.1.7.1设计单位投标

具有注册设计类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

3.1.7.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1.7.1要求。

3.1.8施工负责人要求

3.1.8.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1)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1.8.2设计单位投标

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满足3.1.8.1。

3.1.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1.9.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文控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3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至少1:200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具体要求参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4)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9.2设计单位投标

(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文控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2)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承诺施工分包商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员(至少3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承诺施工分包商至少1:200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10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2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3.3.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3.2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04-0809:00:00至2026-04-1323:59:59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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