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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铁塔2026-2028年联通方向无线共维服务集中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5-1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合肥招标

关 键 词:机房

安徽铁塔2026-2028年联通方向 正文内容

安徽铁塔2026-2028年联通方向无线共维服务集中招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采购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3月31日或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框架合同上限金额之日。

1.1.2招标内容为:机房及其附属设施维护,包含联通方向机房,机房环境及配套设施,机房内的设备及配套设施,机房下挂小区或楼宇的远端网络设备,其他合作方机房内设备,以及机房下挂小区或楼宇的远端网络设备,联通方向天馈、天线及RRU等;室分设施及其设备维护,包含联通方向建设的或租赁、购买的室内分布系统及其配套设备等。

1.1.3采购预算金额:预估含税总金额4168万元。其中综合代维服务费约占预算总金额的87%,仪器仪表费约占预算总金额的0.80%,车辆费用约占预算总金额的10.84%,代维管理费约占预算总金额的1.36%。

1.1.4实施地域:安徽省14个地市。

1.1.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1.2本项目按实施区域划分4个标段,每个标段中标人1名,投标人可投标段数量不限,最多可中1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

实施区域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预估含税总金额(万元)

标段1

六安市

344.20

1250.82

安庆市

370.28

池州市

292.68

淮南市

243.66

标段2

亳州市

316.58

1074.85

阜阳市

518.80

淮北市

239.47

标段3

宣城市

298.43

977.98

铜陵市

118.86

芜湖市

378.18

马鞍山市

182.51

标段4

蚌埠市

316.04

864.35

滁州市

288.56

宿州市

259.75

合计

4168

4168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按基准价报折扣(on),基准价详见附件,“综合代维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on)100%、“仪器仪表费”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on)100%、“车辆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on)100%、“代维管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on)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材料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1.2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应证明或承诺。

2.1.3投标人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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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2.1.6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已签订的类似(传输线路或网络优化或移动基站或室分)维护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线上订单(须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若无法体现的,须提供采购方盖章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须包含框架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及订单金额)/纸质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含有多份订单的框架合同视为一份合同。原件备查。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2.1.8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证书:

①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相关资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9三类安管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通信主管部门核发);

②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通信主管部门核发);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通信主管部门核发)。

注:提供身份证正反面、相关证书和2025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清晰扫描件,原件备查。如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三类安管人员不允许复用。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3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5月12日18时00分至2026年5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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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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