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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玉门油田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项目一期工程25.2MW光伏接入系统EPC总承包招标
2026年玉门油田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 正文内容
2026年玉门油田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项目一期工程25.2MW光伏接入系统EPC总承包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老市区。
2.2项目概况
基本情况:制氢项目光伏场站已通过35kV光伏汇集站临时T接入110千伏玉门市变35千伏3523玉东线,现拆除原有临时T接至3523玉东线部分,线路接入110kV玉门市变35kV侧3521间隔;改造35kV光伏汇集站及110kV玉门市变35kV侧3521间隔内的基础及设备安装,改造及新增现有一、二次设备,以及配套的电气、仪表和消防等辅助公用工程等。
2.3招标范围:依据甲方提供的《国网酒泉供电公司关于玉门油田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项目一期工程25.2兆瓦光伏项目接入系统一、二次设计报告审查意见的通知》和《玉门油田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项目一期工程25.2MW光伏接入系统初步设计》,完成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本项目为EPC交钥匙工程,工作内容为:
2.1.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工程进度图编制,为发包人施工图审查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等。
2.1.2采购:包含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设备、材料采购、施工服务(含试验(不含涉网试验)、监造、调试等)、设备保管、运输、二次搬运、装卸车、超重设备而发生的桥梁加固、信号灯改移等铁路、公路改造措施所发生的特殊费用等应用于本工程的所有项目招标、采购等工作;其中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管理目录》的物资,执行中石油集团公司一级物资集中采购结果。
2.1.3施工: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施工蓝图范围内所有安装工程、所有土建工程;工程各阶段专项验收、工程所需所有设备到货验收及材料检验试验、设备及系统调试、试验、检测、整套启动及试运行等所有工作内容,直至工程竣工;
2.1.4其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配合甲方进行工程各阶段工程验收,包括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进行工程质量、工程安全、环境保护、工程消防、劳动安全、工业卫生、工程档案、质监各阶段验收等验收工作;配合审计、财务竣工决算、工程竣工验收等。
2.1.5水源及施工电源由发包方提供,产生的水电费由总承包方自行承担。
2.1.6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的有关设计采购施工等环节需要办理的文件等,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的保险,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
2.1.7协助甲方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甲方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或备案等手续。
2.1.8乙方自主办理本项目涉及所有对外协调事宜。
2.1.9乙方负责对甲方开展系统的使用、维护等方面的培训工作。
2.1.10编制竣工文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相关文件,负责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2.1.11完成工程建设项目资料的移交归档,并达到中石油集团公司及玉门油田分公司数字化交付及档案管理相关要求,通过验收。
2.1.12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造价等各项管理目标负责。
2.1.13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六化”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2.4标段划分及标段内容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需求一家EPC总承包商。
2.5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7月0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08月29日
具体期限:接甲方通知之日起开工,60个日历天内完成。
2.6最高限价及组成:397.63万元、不含税,包含:所有设备及主材购置费、建安工程费、施工图设计费、竣工图编制费、试验费(不含涉网试验)、调试费、风险费、外协费、HSE安全文明施工费等与EPC项目有关的其他费用。
税率:设备及主材购置费税率13%,建安工程费税率9%,其他费(施工图设计费、竣工图编制)税率6%,HSE费用税率9%。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3.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3.1.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或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电子证书)
3.3.1.2具有承装、承试许可类别和等级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电子证书)
3.3.1.3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电子证书)
3.3.1.4承诺设计分包商资质符合3.3.2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3.3.2设计单位投标
3.3.2.1具有以下任意一项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②或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或具有送电工程和变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2.2承诺施工分包商资质符合3.3.1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或最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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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取得验证码和报告编码,并提供查询截图。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5年但距2026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30日前至少具有1项同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总承包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5.2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需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5.3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需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5.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工程类“三商”黑名单。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6.1.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注册电气(发输变电)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1.2注册建造师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1.3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30日前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6.2设计单位投标
3.6.2.1具有注册电气(发输变电)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2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30日前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7设计负责人要求
3.7.1设计单位投标
具有注册电气(发输变电)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7.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7.1要求。
3.8施工负责人要求
3.8.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8.1.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8.1.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2设计单位投标
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具有满足分包3.8.1的要求。
3.9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10.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10.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1.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至少1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0.1.3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1.4质量负责人(质量员)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合格证。
3.10.2设计单位投标
3.10.2.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2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3承诺施工分包商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至少1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0.2.4承诺施工分包商配备的质量负责人(质量员)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合格证。
3.11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2联合体要求:?不接受;□接受。
3.13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05月21日23时59分59秒至2026年05月26日23时59分59秒。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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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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