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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厦社区地下停车场建设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的采购公告
石厦社区地下停车场建设工程特许经营项 正文内容
石厦社区地下停车场建设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的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石厦社区地下停车场建设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7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TZXDL-2026-00987
2、项目名称:石厦社区地下停车场建设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3、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8653万元(静态值),其中包括:建安工程费为69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1041万元,预备费641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公司资本金和项目公司融资(如商业银行贷款等)。
4、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4、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5、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7、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9、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2024年试行版)》的规定,除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参与地方政府通过资本金注入方式给予投资支持的项目外,地方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本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含改扩建)项目的投标方、联合投标方或项目公司股东。投标人应提供政府部门网站的相关查询截图以证明其企业性质;若投标人的控股股东为企业,还需进一步提供查询资料进行佐证。
10、根据《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的项目,因此投标人须为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即非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投标人应提供政府部门网站的相关查询截图以证明其企业性质;若投标人的控股股东为企业,还需进一步提供查询资料,证明该控股股东亦为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1.1、如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且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第(1)-第(9)条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且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
(2)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单位成员共同签订、加盖公章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责任和义务;且《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须明确(或承诺)中标后在规定期限内注册成立的项目公司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
(3)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投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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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11.2、如为非联合体投标,且不具备施工和设计资质的,则须承诺中标后的施工部分须分包给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设计部分须分包给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相关承诺函);且分包单位均需满足以上第(1)-第(9)条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或者“信用公示”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或者是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search.gjsy.gov.cn/wsss/view)、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等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四、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3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和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份,可接收现金、微信、支付宝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采购人同时提供WORD版与PDF版的电子招标文件,如WORD版与PDF版有差异,以PDF版招标文件为准。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7月17日09:00至10: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7月17日10:00(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3、开标时间:2026年7月17日10:00(北京时间),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4、开标地点:深圳市。
注:本项目接受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到我司(深圳市);为避免快递未按时送达,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的,应确保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8时00分之前送达指定地点,并及时与收件人联系确认是否收到投标文件(邮寄方式的递交时间为送达我司由我司代表签收的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投标供应商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网下采购项目。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必须备齐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和投标报名: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26年7月6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送达我司,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需保留其按照公告明确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凡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4、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对应的网站,招标人在对应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招标人不再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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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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