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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金厢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19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运输

陆丰市金厢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正文内容

陆丰市金厢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陆丰市金厢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陆丰市金厢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
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GDHH026-0914Z
二、采购项目名称:陆丰市金厢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关费用,采购人无需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预算价不得作为投标报价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900000.00元(年度总价包干,包含食材采购、运输、配送、装卸、质检、售后、税费等一切相
四、报价方式:下浮率报价
五、采购项目的内容、服务期、采购项目的性质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包名称
陆丰市金厢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金额(元)
900000.00
服务期限(年)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合同期满前,采购人将对供应商开展全年度综合履约考核,考核达到约定合格标准、采购内容与服务标准不变、年度财政预算落实且双方协商一致的,可续签1年;连续续签不得超过两次,项目整体累计服务总年限(含首签)最长不超过3年。若年度考核不达标,采购人有权不予续签并重新组
织采购。
(要求详见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3、采购项目的性质及要求: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报价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报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
5、中小企业:本项目专业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各项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至投标截止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社保缴纳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投标人提供证
明材料,以备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
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并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复印件;
2、报价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相关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报价。
备注:
1、请各报价人凭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报名资料一式二份):
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的,并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相关文件复印
件。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本公司在文件发售期间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本公司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4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陆丰市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7月28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报价文件地点:陆丰市。
十、磋商时间:2026年7月28日14时30分。
十一、磋商地点:陆丰市。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4日止。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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