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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监狱天津市滨海监狱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2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和平区招标

关 键 词:天津

天津市滨海监狱天津市滨海监狱民警食堂 正文内容

天津市滨海监狱天津市滨海监狱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GP-2026-B393
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监狱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6.2万元
最高限价:216.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否 56.5 56.5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第一包:米面粮油调料等食材配送服务
第2包 否 159.7 159.7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第二包:肉类水产蔬菜水果类等食材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6年9月1日起一年。在服务期限内配送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金额时合同自动终止。服务期满后,供货总金额未达到合同金额的,采购人不再支付剩余合同款(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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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 1. 供应商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50%; 2. 供应商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供应商报价×50%; 3. 供应商报价<最高限价×45%; 4. 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第一包: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销售食用农产品情况需包含其他等),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第二包: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销售食用农产品情况需包含猪肉、牛羊肉、果蔬、水产品、禽肉及其产品等),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五)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响应文件中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1日到 2026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
方式:现场发售领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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