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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空铁枢纽连接线专用公路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2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公路

景洪市空铁枢纽连接线专用公路项目(第 正文内容

景洪市空铁枢纽连接线专用公路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景洪市空铁枢纽连接线专用公路项目已由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景洪市空铁枢纽连接线专用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景发改审批批[2026]50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景洪市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受景洪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景洪市空铁权纽连接线专用公路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
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景洪市空铁枢纽连接线专用公路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
2.2项目编号:ZZ2601377DQ10043。
2.3预算金额:908937.00元。
2.4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景洪市空铁枢纽连接线专用公路项目,位于景洪市流沙河片区,项目执行《城镇化地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等规范要求,建设标准采用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的专用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全长1.748公里。A段道路,全长1139.42米,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44米,设有双向六车道,并设有2个平面交叉路口。B段道路,全长608.898m,设计
速度40km/h,路基宽36米,双向四车道,4个平交路口。
2.5采购内容:景洪市空铁枢纽连接线专用公路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验检测规程,结合建设单位公路项目建设全过程质量管控、见证抽检、实体监测等实际管理要求,完成本项目全施工周期的见证取样、原材料复检、隐蔽工程、路基路面工序、结构实体、整改复检、驻场试验室等服务,配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日常监督抽检、质量隐患专项排查检测工作,全程为建设单位过
程质量管控提供法定检测数据,出具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本项目共有一个标段,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5项目地点:景洪市流沙河片区。
2.6项目服务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对应检测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且按要求完成资料移交、归档之日止,最终检测及监测期应与实际施工周期相匹配,提交成果报告时间须满足建设单位及工程进度要求(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5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7质量要求:检测项目、数量、频率应符合施工规范和工程验收相关规定,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地方性法规的要求,并满足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真实有据。
2.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若供应商是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
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供应商提供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须符合“财办[2022]32号"及“财会(2023]15号”的规定,由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对审计报告进行自动赋验证码,否则视为无效;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若成立
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满1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2供应商须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无需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
采购人)。
备注:以上1-2项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明(原件加盖公章);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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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7月1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4.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7月1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缴纳社
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
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3.6.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
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3.6.4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9号)第三十四条“检测机构在同
目标段中同时接受建设、监理、施工等多方的质量检测委托(提供书面承诺)
一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标段中不得同时接受建设、监理、施工等多方的质量检测委托”的规定,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公路水运工程项
3.7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7.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7.2通过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具有有效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及其附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检测[2019]206号)文件相关规定,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取消检测能力范围表的,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3.7.3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并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试验检测工程师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7.4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其他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并满足本项目检测需求。
四、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发售和报名时间:2026年07月24日起至2026年07月30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
14:00~17:00.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景洪市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4.3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址:景洪市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8月5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2026年8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景洪市。
5.3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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