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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路8号部分房屋楼顶防水维修工程招标(资格预审)

发布时间 :2026-07-2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金山路8号部分房屋楼顶防水维修工程招 正文内容

金山路8号部分房屋楼顶防水维修工程招标(资格预审)
受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集体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金山路8号部分房屋楼顶防水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编号:ZG0112SZWL2026172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金山路8号。
2.1.2建设规模:220663.84元
2.1.3合同估算价:220663.84元
2.1.4 总期限要求:90日历天;其中:
施工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金山路8号部分房屋楼顶防水维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资格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两个及以上单位。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8)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本次招标中需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9)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工程拒绝综合考评为C级及以下企业参与投标报名。
3.2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承担的单项合同金额17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维修改造工程(新建、改建、装饰装修等除外),质量为合格,时间以2023年7月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书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等(如上述资料无法体现相关内容需提供图纸或清单),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须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和查询路径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无法或难以核实的业绩不予认可,原件核查。
3.3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预审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0)报名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1)本次招标拒绝最新企业年度综合考评为C类及以下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2)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1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间:请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如有)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预审材料于2026年8月3日上午9:00至9:30到苏州市递交材料,预审材料如下(每页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按时签到或提供预审资料不齐的投标单位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1)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原件(最新通用本,苏州住建局网上自行下载打印)需字迹清晰、完整填写、按申请书要求签字盖章,否则不予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
(2)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提供社保网上查询途径截图;
(4)本工程要求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投标单位需提供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需包含建设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经理姓名等有关信息);
(5)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6)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并提供社保网上查询途径截图;
(7)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截图(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查询须为资格预审当天查询,图片包含查询日期)。
(8)投标企业在提交资格预审时需提供本企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企业在资格预审时将保证金与资格预审资料一起递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方式缴纳,同时提供该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不接受年度保证金凭证。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预审不合格。如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早于发布公告时间,报名资料将被拒收(相关复印件请附在报名材料内)。
(9)业绩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如有业绩、证书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所有资料提供原件核查(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地址。报名时提供原件核验,未提供原件核验的资格预审不通过。
4.2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三家以上九家以下(含九家)全部入围,九家以上抽签九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3抽签入围时间:2026年8月3日16:00。
4.4抽签地点:地点:苏州市
受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集体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金山路8号部分房屋楼顶防水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编号:ZG0112SZWL2026172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金山路8号。
2.1.2建设规模:220663.84元
2.1.3合同估算价:220663.84元
2.1.4 总期限要求:90日历天;其中:
施工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金山路8号部分房屋楼顶防水维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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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两个及以上单位。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8)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本次招标中需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9)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工程拒绝综合考评为C级及以下企业参与投标报名。
3.2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承担的单项合同金额17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维修改造工程(新建、改建、装饰装修等除外),质量为合格,时间以2023年7月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书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等(如上述资料无法体现相关内容需提供图纸或清单),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须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和查询路径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无法或难以核实的业绩不予认可,原件核查。
3.3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预审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0)报名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1)本次招标拒绝最新企业年度综合考评为C类及以下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2)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1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间:请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如有)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预审材料于2026年8月3日上午9:00至9:30到苏州市递交材料,预审材料如下(每页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按时签到或提供预审资料不齐的投标单位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1)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原件需字迹清晰、完整填写、按申请书要求签字盖章,否则不予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
(2)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提供社保网上查询途径截图;
(4)本工程要求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投标单位需提供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需包含建设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经理姓名等有关信息);
(5)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6)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并提供社保网上查询途径截图;
(7)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截图(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查询须为资格预审当天查询,图片包含查询日期)。
(8)投标企业在提交资格预审时需提供本企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企业在资格预审时将保证金与资格预审资料一起递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方式缴纳,同时提供该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不接受年度保证金凭证。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预审不合格。如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早于发布公告时间,报名资料将被拒收(相关复印件请附在报名材料内)。
(9)业绩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如有业绩、证书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所有资料提供原件核查(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地址。报名时提供原件核验,未提供原件核验的资格预审不通过。
4.2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三家以上九家以下(含九家)全部入围,九家以上抽签九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3抽签入围时间:2026年8月3日16:00。
4.4抽签地点:地点:苏州市。
4.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待抽入围结束后的1-2个工作日将另行通知
4.6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邮件发送
4.7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开始接收时间:2026年8月17日09:00(北京时间)
5.2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8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
5.3接收地点:苏州市
6.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2026年8月17日09:3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苏州市
6.3书面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为壹份,副本份数为肆份(正、副本均为投标文件的全套)
6.4电子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后的投标文件彩色PDF扫描件一份,以U盘形式提供。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7.2缴纳方式:投标企业在资格预审时将保证金原件与资格预审资料一起递交(相关复印件请附在报名材料内)。注:缴款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等方式缴纳,同时提供该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不接受年度保证金凭证。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预审不合格。如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早于发布公告时间,报名资料将被拒收。
8.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期望值、履约保证金
8.1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220663.84元
8.2招标人期望值:/ 万元
8.3履约保证金:无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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