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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清企业服务有限公司2026-2027年食堂原材料供货招标
上海银清企业服务有限公司2026-2 正文内容
上海银清企业服务有限公司2026-2027年食堂原材料供货招标
受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招标人)委托,为其所属企业上海银清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清企”),就上海银清企业服务有限公司2026-2027年食堂原材料供货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XTC-C-261520115)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诚意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
上海银清企业服务有限公司2026-2027年食堂原材料供货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一)采购专业的食材供应商按需供应食堂原材料,满足上海中心员工餐厅的日常用餐用料及临时供货需求。食堂原材料共有两类采购需求,一类是餐饮后厨所需的食材,按需配送;另一类是预包装食品及方便食品等食材,按需配送且需安排人员提供货品销售及整理等服务。本项目分2个包件,投标人可以报名参加多个包件,但是最终只能中标一个包件。包件评标按包件1、包件2的顺序进行评标,投标人中选其中一个包件后,将失去后续包件的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
包件1.食品物料:按需配送蔬菜类、水产类、禽蛋类、肉类、豆制品面制品、粮油调味、南北货类、奶制品、水果、辅料及易耗品等餐饮后厨所需。
包件2.快消食品:按需配送预包装食品、方便食品、果品及饮品等,并安排现场人员提供货品销售及整理等服务。
(二)项目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来安路288号。
(三)合同期限: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如有变化以我方通知为准。
(四)预估采购规模:包1预估规模为284.76万元(含税)、包2预估规模为282.24万元(含税)。该金额为预估采购规模,招标人不对实际采购金额进行承诺,具体采购量以实际完成的订单为准。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书;并提供最近一年度2025年度的投标人经过审计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其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信用状况良好,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书】
注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
注2:供应商在参加总中心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总中心采购活动。
必须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一小时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不良经营行为,投标人存在不良经营行为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查询及记录方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可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其他机构有任何关联。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股东、投标人高管或主要负责人不得与招标人有任何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须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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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或原厂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将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须提供承诺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承诺书;并提供最近一年内(2025年5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保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须提供承诺书】
14.包件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包件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6年 7 月 27 日-2026年 8 月 3 日(9:00-12:00、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领取招标文件前须提供下述加盖公章资料的扫描件一套(使用下述资料只做为留存用,不做为衡量投标人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1)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2)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3)保密承诺书(4)购买文件款项汇款凭证复印件(公司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获取文件时务必提供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及投标人联系方式),并将扫描件发至邮箱。
3.报名费:本招标文件按包件出售,每个包件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参与项目的项目编号、包件号(如有)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响应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现场踏勘
踏勘地点:上海市。
本次现场踏勘采用集中方式(2026年 8 月 4 日上午9:30-11:30),在现场踏勘过程中,非招标人原因造成的投标人的人身伤亡财物损失或其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六、澄清和答疑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和答疑要求,请于2026年 8 月 4 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邮箱(提供WORD格式的澄清要求(无须盖章),和PDF或JPEG格式的澄清要求(须盖章)各一份)。邮件标题备注某某公司对(项目名称)的澄清要求)此后不再接受澄清和答疑要求。
七、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适用
八、标前说明会时间及安排
本项目采用视频会议方式远程组织标前说明会(腾讯会议),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会议时间:2026年 8 月 4日 下午 13 点 30 分。
2.会议ID:详见前附表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 8 月 18 日上午9:3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上海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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