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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26年食堂餐饮及原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7-29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和平区招标

关 键 词:天津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26年食堂餐 正文内容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26年食堂餐饮及原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SD-2026-C-173
项目名称: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26年食堂餐饮及原材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7.0万元
最高限价:96.689803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是 63.4 63.173803 餐饮服务 1.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26年食堂餐饮及原材料采购项目,本项目共分两包,兼投不兼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其中,第一包:食堂餐饮服务。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第2包 是 33.6 33.516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1.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26年食堂餐饮及原材料采购项目,本项目共分两包,兼投不兼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其中,第二包:原材料采购(冻品 / 调料 / 耗材 / 蔬果 / 水产 / 蛋奶 / 饮料等)。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第1包:服务期限:预估9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约定为准。第2包:交货期:根据采购人要求定期进行供货,供货周期为一年。根据采购人要求定期进行供货,供货周期为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2包:(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1包:(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4.2026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三)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四)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教委〔2012〕67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需具有从事社会餐饮经营经历达5年以上经验,且社会信誉良好,并有从事学校餐饮经营经历达2年以上经验,取得良好业绩。跨地区经营的餐饮企业,应熟悉天津市高校学生食堂的饮食特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承诺书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五)食堂负责人应具备3年以上高校餐饮管理工作经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承诺书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第2包:(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4.2026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二)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与该项目采购内容相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若该包涉及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材料,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材料不能覆盖项目需求书中所有原材料,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可覆盖项目需求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8日到 2026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
方式: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建议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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