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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新桥、芙蓉服务区新建钢结构车棚(光伏)项目HWKJ-FWQGF-CP标段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8-0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中标结果

所在地区:南京招标

关 键 词:能源

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新桥 正文内容

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新桥、芙蓉服务区新建钢结构车棚(光伏)项目HWKJ-FWQGF-CP标段招标


本招标项目智慧能源中心B幢房产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常数据投备(2026)734号、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虞创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招标人为常熟市虞创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出资比例)。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智慧能源中心B幢房产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

2.1.2建设规模:改造面积约8520.20平方米(以实际改造面积为准),主要为一~三层、十三~十五层,楼层最高高度不超过50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1520.74万元,含设计费、工程设备材料采购费、施工费及相关配套服务等所有费用。(其中装饰水电约1001.71万元,消防约98.40万元,智能化约167.28万元,暖通约147.6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60日历天。

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9月20日(实际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10日,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2027年02月26日。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其他:

(1)设计范围:完成全部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满足业主要求,确保能通过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核。承包人完成设计任务后,发包人将对该设计成果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由承包人修改,修改后仍无法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施工范围:依据施工图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及管理、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3)采购:包含货物及材料采购及管理,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货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4)其他:中标人需负责并委派专人确保施工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验收通过。招标范围内的各专业专项工程,具体按招标人要求编制确认后的施工图为准。如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不再实施某部分内容或者施工图不包含某部分内容时,相应施工费用在结算时扣除,承包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可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等实施对项目施工的总管理、总协调、总验收、总交付。

2.2招标范围:设计、装饰、水电、消防、暖通、智能化等相关配套工程及相关货物及材料采购。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须将/%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②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③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④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3)其他要求:/。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资格之一:①注册建造师或②注册建筑师或③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④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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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申请人:自2021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800万元(或以上)装饰装修工程的EPC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800万元(或以上)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800万元(或以上)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业绩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拟派承接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800万元(或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拟派承接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设计项目负责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800万元(或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拟派承接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负责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800万元(或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拟派承接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800万元(或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

3.5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年月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年月日(近1年)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年月日(近5年内)以来,申请人或者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4)其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

须由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④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和具有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②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③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④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七家(不允许同一资质的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共同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施工及采购部分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承担。

联合体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3.8.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3.8.2以分包形式预留的,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否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8月03日08时30分至2026年08月10日16时30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04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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