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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中心及“三馆一中心”电梯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市行政中心及“三馆一中心”电梯维保服 正文内容
市行政中心及“三馆一中心”电梯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市行政中心及“三馆一中心”电梯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名称:市行政中心及“三馆一中心”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3.项目编号:NXHY-2026(采)-029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元):102000.00 元
6.最高限价(如有):102000.00 元
7.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市行政中心及“三馆一中心”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1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02000.00 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每年102000.00,三年合计306000.00元。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102000.00
8.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上一年度服务总体情况,再行决定下一年度的续签事宜) 。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5%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④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⑤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⑤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⑦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⑧投标人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
注: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打印纸质版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留档保存,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活动开始之前。(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8-22至2026-8-28,(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报名资料(报名登记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到邮箱。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所填写的邮箱中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9-1 15: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固原市)
五、开启:
时间:2026-9-1 15:00(北京时间)
地点: (固原市)纸质文件递交。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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