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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蔡庄镇时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尉氏县蔡庄镇时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竞争 正文内容
尉氏县蔡庄镇时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DZBSG-2026-181)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
一、招标条件本尉氏县蔡庄镇时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6.06199万元,招标人为尉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尉氏县蔡庄镇时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尉氏县蔡庄镇时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出具有效
的证明文件);(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8)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范围:全国)”和“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企业)”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企业)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5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31日 18时00分获取方式:报名时间内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中的纸质资料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4日 09时30分递交方式:尉氏县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4日 09时30分开标地点:尉氏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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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项目名称:尉氏县蔡庄镇时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66199.27元;最高限价:166199.27元。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3、质量要求:合格;5.4、工期:15日历天;5.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5.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7、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文件);(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8)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范围:全国)”和“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企业)”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企业)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6年8月 25 日至2026年8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开封市尉氏县3.方式:报名时间内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中的纸质资料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加盖公章的扫描件。4.售价:300元/份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 2026年9月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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