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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集镇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北侧地块(6栋厂房)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8-29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连云港招标

关 键 词:江苏

杨集镇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10 正文内容

杨集镇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北侧地块(6栋厂房)施工招标
一、招标条件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
本杨集镇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6.64515400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冠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控制价:1366451.54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杨集镇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北侧地块(6栋厂房)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杨集镇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北侧地块(6栋厂房)施工: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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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连建发[2025]182号执行。对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内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4)本工程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至少包括2026年2月至2026年7月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25】181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5】182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本工程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6年08月28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02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1)线下获取: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内)及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开户信息);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4)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有效期内); 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6)项目负责人的至少包含2026年2月至2026年7月连续六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劳动合同; 投标人携带以上资料于公告期内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至连云港市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2026年09月21日15时00分
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方式: 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1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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