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独家项目>>项目正文

天津大学合成生物与生物制造学院1.5L四联平行生物反应器系统采购项目快速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10-1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和平区招标

关 键 词:天津

天津大学合成生物与生物制造学院1.5 正文内容

天津大学合成生物与生物制造学院1.5L四联平行生物反应器系统采购项目快速磋商公告
受天津大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大学合成生物与生物制造学院1.5L四联平行生物反应器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大学合成生物与生物制造学院1.5L四联平行生物反应器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DZC2026N0130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天津大学合成生物与生物制造学院1.5L四联平行生物反应器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TDZC2026N0130 
(三)项目内容
1.5L四联平行生物反应器系统1套,用于微生物或细胞的高通量、平行发酵培养。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预算(最高限价):48.3万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并不得分包转包。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制造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国产品标准,需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附件8-4)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如提供的产品均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则无需提供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全部产品是指货物或服务采购包件中包含的全部货物、服务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供应商除需提供以上声明函或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品成本占比承诺函(格式见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附件8-5)。占比不足80%的,无需提供承诺函。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税款所属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若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磋商文件发售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4日出售磋商文件,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现场获取:到天津市获取。
<2>邮件获取:发送报名邮件至邮箱,邮件中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邮件主题为“报名: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核对信息无误后,向供应商发送电子版报名表;供应商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上述邮箱,并支付文件费;确认收到电子版报名表及文件费后,向供应商发送电子版快速磋商文件。纸质快速磋商文件可自取或另行邮寄。(注:获取快速磋商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3.磋商文件的售价:本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2日上午9:30(逾期送达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
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2日上午9:30
4.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
5.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含对响应文件的有效修改、澄清文件)。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及地点:2026年10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天津市召开。届时请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出席。
 
二、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2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8.300000 万元(人民币)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对不起,你当前尚未登录,只有登录才能查看内容

已经是会员:
加入正式会员您即享受以下服务:
1、第一时间获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招标公告、预告、中标结果及邀请招标等项目信息,更可一手掌握拟在建项目、VIP独家项目等优势项目资源
2、感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邮件订制服务、短信提醒服务、人工服务、专业项目筛选;
3、按钮广告、横幅广告、下拉广告等多重曝光精准宣传推广,全方位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形象。

招标信息简介

客户咨询:010-58977952 传 真:010-58977952 24小时电话:151010743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邮编:100039

备案号: 京ICP备12016795号-1 版权所有©2006-201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