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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发区污水管网修复项目施工监理等资格后审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1-19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污水

[新]开发区污水管网修复项目施工监理 正文内容

[新]开发区污水管网修复项目施工监理等资格后审公告
       
项目编号
B3206210336000756
项目名称
开发区污水管网修复项目

标段编号
B3206210336000756002001
标段名称
开发区污水管网修复项目施工监理

工程类型
监理
   

开发区污水管网修复项目
施工监理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污水管网修复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市水务集团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安市开发区。
2.2工程规模:晓星大道、和合路、寒山路、和畅路、开发大道、天立路、和谐路、双洋路;天发路、立发大道、和顺路、软件园大道、环湖路、176乡道、康华路、通榆路、野柳路;总部经济区支一路、总部经济区支二路、总部经济区支三路、支一路、支二路、规二、三、四路、上湖大道、洋蛮河花苑小区外接管网、新光大道、新城花苑外接管网、南海大道、东城大道、桃源路、规五路、丁池路;本次招标范围工程造价投资约为1300万元。
2.3招标范围:上述范围内的施工监理。
2.4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
2.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32.00万元;招标控制费率为2.46%。本工程施工较零散,投标人需自行考虑。
2.6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其它: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0.64万元整。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必须具有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2.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2.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2.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海安市范围内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含本项目),但必须满足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要求;且不得在其他省市有在监工程。
2.10其它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投标人承诺函;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无。
2.11监理项目部要求:一、人员配置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项目部人员应符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2017)第35号)等文件要求,除总监外,其他监理人员名单及相应的资格证书在合同签订时提供,且必须与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人员一致。具体要求:
1、总监: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2、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
3、监理员:3名。
4、说明:上述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施工开工后必须确保有3人常驻施工现场,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身体健康,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招标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或更换有关监理人员。
二、驻现场具体时间要求:
1、总监:除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日常监理工作,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30%时间驻现场管理,并参与指纹考勤,重要工序节点全程在场。
2、专监及监理员:根据施工进度安排监理人员常驻现场,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90%驻现场管理,并参与指纹考勤,重要工序节点全程在场。若现场有施工,监理人员必须旁站。
3、总监专监不得同天缺岗;
4、项目开工后,现场监理人员须在考勤时段内(上午7:00~8:30签到,下午4:30~6:00签退)考勤,只有签到(或只有签退)均视为缺勤。甲方对施工现场考勤时间段另有安排的,从其安排。每月底报送下月现场人员值班安排表。
5、监理人员请假一天以上(不含一天)需书面申请,报建设单位项目现场负责人审批;一天以内可以口头或电话请假。如因伤病需请假,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材料。
6、备案要求:中标通知书签发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监理单位派驻现场人员必须为备案人员,并按要求参加指纹考勤。监理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备案人员不到位视为严重违约,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追究监理单位违约责任,并拒绝其参加后续海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施工监理的投标。
三、对缺勤的违约处理;
1、按考核办法对出勤率进行考核打分;
2、按海行审发〔2020〕13号:总监理工程师每缺勤一天扣200元,其他管理人员每缺勤一天扣
100元;
3、总监必须参加节点验收及现场检查,总监不在场的每次扣500元,其他监理人员每次扣200元。
(值班表休息时间及已请假得到批准情形除外);
4、总监连续7天未驻现场管理,委托人将要求监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并保证人员限期到位;如监理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的,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叁万元人民币,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其他监理人员连续5天(或累计30天)未能驻现场管理,委托人将要求监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并保证人员限期到位;如监理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的,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每人壹万元人民币,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评标办法
采用合理低价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1年01月18日到2021年01月29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1月29日14时30分。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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