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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烟草添加剂(长白山复合体香精香料)采购项目二、三、四标段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2-0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白山招标

关 键 词:吉林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烟 正文内容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烟草添加剂(长白山复合体香精香料)采购项目二、三、四标段招标
招标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231.228万元
招标(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ZSJC-2021-CCCG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烟草添加剂(长白山复合体香精香料)采购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烟草添加剂(长白山复合体香精香料)采购项目。
2.2 招标内容:
标段 物料名称 规格 单位 采购数量 品牌名称 主要成分
二标段 长白山香精香料36# 25kg/桶 kg 8200.00 自主品牌 烟草提取物、乙酸
三标段 长白山香精香料108# 25kg/桶 kg 1000.00 自主品牌 津巴布韦精油、萜烯类化合物等
四标段 长白山香精香料120# 25kg/桶 kg 26000.00 自主品牌 丙二醇、大马烯酮
注:①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
②包括但不局限于:产品设计,产品生产或采购、运输及交货、技术资料提交、现场试验、验收、质量保证期缺陷责任的弥补等服务。
2.3 交货地点:吉林省延吉市长白山东路2099号,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8999号。
2.4 供货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有权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决定是否续签第二年度采购合同。
2.5 交货期:每批订单下达后1个月。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订单为准。
2.6 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是招标产品的生产制造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生产或加工或制造或开发等字样);
3.2 投标人2018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3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度(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且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效。(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投标人2018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所投货物没有被烟草行业通报产品质量问题(且正处于整改期内),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斧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无须社保证明);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3.8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单位将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3.9 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招标人违约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投标单位,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10 招标样品标样由招标人制备并提供给招标代理机构,单品种数量20-30克。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招标样品标样后,根据获取招标文件情况,给各潜在投标人提供样品标样。投标样品需使用规格为100毫升的棕色样品瓶进行封装,单品种同品质投标样品数量两份,每份不少于80克,并按照要求做好标识。于2021年2月23日11时00分前将投标样品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获取方式。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获取文件资料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文件须发送与以下原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版: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原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截图内容须包括企业股东及出资信息、变更信息);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资料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获取资料齐全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购买登记及招标文件签收单”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原件同等大小的电子版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
4.2 招标文件售价:二标段:800元/套;三、四标段:各300元/套,(以代理机构提供的账号进行支付),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4.3 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如因疫情原因可以不到开标现场;也可以授权给当地人员(现场携带授权书)。如授权当地人员或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须单独出具默认认可所有开标环节及结果的承诺书。
4.4 在疫情防控期间,若原件无法到达现场,须同时单独提供:①原件同等大小的彩色复印件并加斧章;②以原件彩色电子版扫描形式单独提供U盘一份,并按招标文件封套要求进行密封,招标文件要求的原件必须在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加斧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3 月 5 日 13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6 所有标段只需制作一套(包括投标文件一正四副、电子版及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报 名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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