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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及病房改造项目三标段同兴中心卫生院工程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2-2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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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及病房改造项目 正文内容

灌云县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及病房改造项目三标段同兴中心卫生院工程施工招标
      标段编号:3207232011250003001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及病房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发改投资【2020】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三标段同兴中心卫生院工程施工(标段)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请登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同兴镇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灌云县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及病房改造项目三标段同兴中心卫生院工程施工,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层数为三层,建筑面积约1260.86平方米,建筑高度约12.45米。
2.1.3招标控制价:4129726.26元(高于该控制价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4 月1 日,竣工日期: 2021 年 9 月27 日
2.1.5 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土建、桩基、装修、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2019年 2 月 22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0年 2月 22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95号。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可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企业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在公示有效期内),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在公示有效期内)。(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②本工程执行连建发421号,本次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因素,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根据“连建发421号”《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十条关于无理由撤诉和无故撤销举报、信访等问题:第一款1、投标人在行使权利主张后又无理由撤诉,擅自放弃权利或信访人变相规避主诉渠道,违反法定投诉程序的,导致浪费行政资源,视为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其行为作为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信用系统。投标人若出现上述情况放弃中标资格。
   ③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④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号、【2011】13号、【2012】14号、【2016】7号、【2017】6号、【2018】4号、【2019】3号、【2020】2号;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16号、【2015】6号、【2015】9号、【2015】15号、【2017】5号、【2019】3号、【2020】3号等)文件中未解禁的单位,将不准予报名。
⑤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36号文、苏建建管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执行最新文件苏建规1号文规定,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⑥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⑦本工程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7号文,省内外市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15号文件。
⑧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围串标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⑨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号。
⑩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以“信用中国”公布的“失信惩戒”查询对象模块的信息为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对上述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本工程的开评标顺序按一标段至六标段的顺序进行。投标单位同一个项目负责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按开标时间顺序在前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面的标段中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投标单位排名顺延。
(2)同一个投标单位不同项目负责人可以分别中不同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1年2 月 22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3  月11 日09时00分。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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