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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零星工程项目设计服务协议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5-25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香港招标

关 键 词:交通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零星工程项目 正文内容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零星工程项目设计服务协议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0524_103250242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零星工程项目设计服务协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编号:GXTC-A1-2140063;交通银行编号:CGXM31599921040007
2、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零星工程项目设计服务协议采购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为提高总行本部大修、改造类零星工程实施效率,确保设计质量,招标人对总行零星工程项目设计服务进行统一采购。
本项目拟选择一家设计单位为招标人提供服务,服务范围为总行投资400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项目设计。
服务有效期为:3年。
5、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有至少1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且单个项目设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
4)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为投标人在编员工(提供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
5)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担任单个项目设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的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历(提供设计合同或建交委系统工程备案信息等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8)投标人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投标人2018年度和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
9)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须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未出现重大设计质量问题(须提供承诺函)。
11)投标人近三年内未与交通银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禁用\退库供应商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人资格(须提供承诺函)。
12)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活动中企业法人未出现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并提供以下投标人的相关打印页面及书面承诺函:
a.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有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图。
b.提供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截图。
13)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4)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申请人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连带责任(须提供承诺函)。
15)投标人不得将本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须提供承诺函)。
1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7)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投标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21年5月24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各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将招标中对“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的资质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对于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将不对其发售招标文件。对于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最终评判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为准。
(2)投标单位人员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1.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款项汇款凭证复印件(公司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2.投标单位对购买人出具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9、答疑方式:书面扫描件电子邮件方式。
10、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6月15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上海市。
12、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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