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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社会面智能安防二期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招标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5-2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重大项目

所在地区:宝山区招标

关 键 词:上海

上海市虹口社会面智能安防二期设备安装 正文内容

上海市虹口社会面智能安防二期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招标招标
(招标编号:TM-GCZB20210265)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虹口社会面智能安防二期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7.99万元,招标人为上海电信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1工程规模:本项目预估施工费用187.99万元(不含税价格),建设地点:上
海电信东区及北区局所属区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虹口社会面智能安防二期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招标标段一;(002)虹口社会面智能
安防二期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招标标段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虹口社会面智能安防二期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招标标段一)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及增值税专用发 票开具能力:
2.1.1①投标人为独立法人:
A.投标人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
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
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B.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则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
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
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投标人参与投标。
2.1.2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
值税专用发 票。
2.2资质要求:
具有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并提供企
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签订的同类型工程施工业绩,
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至少1份(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证
明材料包括框架合同,应同时提供相应的采购订单;或除框架合同以外的合同。每份证明材
料应包括项目名称、金额、合同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
2.4人员要求:
2.4.1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聘用企业
为投标人);
2.4.2具备有效期内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以上三类人证书企业名称应为投标人)。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
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002虹口社会面智能安防二期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招标标段二)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及增值税专用发 票开具能力:
2.1.1①投标人为独立法人:
A.投标人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
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
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B.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则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
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
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投标人参与投标。
2.1.2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
值税专用发 票。
2.2资质要求:
具有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并提供企
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签订的同类型工程施工业绩,
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至少1份(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证
明材料包括框架合同,应同时提供相应的采购订单:或除框架合同以外的合同。每份证明材
料应包括项目名称、金额、合同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
2.4人员要求:
2.4.1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聘用企业
为投标人);
2.4.2具备有效期内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以上三类人证书企业名称应为投标人)。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
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5月27日08时30分到2021年05月31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叁佰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6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6日11时00分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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