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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2023—2024年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工程承揽招标

发布时间 :2023-01-1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银川招标

关 键 词:宁夏

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2023—202 正文内容

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2023—2024年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工程承揽招标
(招标编号:HNHX-CL-SC-2023-012)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2023—2024年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工程承揽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其他,招标人为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是以煤为原料年产“40万吨合成氨、70万吨尿素、20万吨甲醇”产品的煤化工企业。根据生产需要,现进行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2023—2024年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工程承揽招标,由项目业主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自行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业务的招标范围:招标人厂区范围内:全厂建、构筑物及生产装置日常维护检修、抢修、大修等所需脚手架搭设及拆除工作 全厂所有脚手架材料的日常维护、检查、保养、保管、转运等工作:编制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专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本招标项目的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业务量预计约300万元/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2023—2024年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工程承揽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2023—2024年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工程承揽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模板脚手架业务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2 工商注册资本金需在1000万元及以上。
3.3 企业资质要求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具有模版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5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人,则谢绝投标。
3.6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投标(请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并打印网页版加盖单位公章,现场备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10日09时00分到2023年01月1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持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查询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报名或将以上资料扫描件(需保证上述资料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招标人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发送到招标人电子邮箱。报名成功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人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投标人。报名不成功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9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9日10时00分
七、其他
7.1合同期限:自2023年4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
7.2本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业务承揽招标项目由招标人依据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人,确定评标排名前两名为中标人,均签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承揽合同。
7.3 与排名第二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系附生效条件,生效条件是:
7.3.1 当第一中标人出现严重安全违章事故,将由第二中标人直接全面承接至合同期结束。
7.3.2 当第一中标人的服务质量或工作时效严重不满足工作要求也将由第二中标人直接全面承接至合同期结束。
7.3.3 当第一中标人无法独自完成全面承揽的脚手架搭设与拆除项目,主要是在装置大修期间工作量激增时,将由招标人决定是否由第二中标人入厂参与装置大修期间的部分业务至大修结束。
7.3.4 招标人应提前10天通知排名第二中标人入厂全面接替或部分参与脚手架搭设与拆除
业务,在此期间第二中标人应将双方合同约定的质量和履约保证金向招标人缴纳后合同方为生效。
7.4 在与排名第二中标人签订合同时,暂不缴纳合同质量和履约保证金,此保证金将在招标人正式通知其入厂作业时提交,且减半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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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投标人应成立项目部,按照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设置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名,其余人员配备应满足招标人相关制度及有关承揽工作任务的要求。项目部人员常驻招标人现场,负责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日常安全、运行管理。项目负责人应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安全员具备地方安监机构认可管理资质。上述人员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必须书面申请,经招标人书面同意。现场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如需离开须经招标人同意。
7.5.2 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7.5.3人员配置要求:
①脚手架业务人员随时满足现场的需要,并承诺接通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作业现场,且进场作业人员必须是经招标人各级安全培训合格人员。
②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特种作业有效证件,现场直接施工人员男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初中文化程度及以上。非作业管理人员:男性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③所有配置人员应且身体健康,并提供体检报告备案,符合国家及招标人所在地的防疫要求。④受限空间、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动火作业、断路等八大特殊作业须安排专人监护作业。
7.6质量要求
7.6.1 投标人承揽的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业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检维修的要求。
7.6.2 投标人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熟悉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现场环境,严格作业票证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高空作业、受限空间、动火作业等有关特殊作业规范的要求。
7.6.3 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业务,投标人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完成投标人的程序审批后送招标人审核备案。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批准后的施工方案实施。必须遵照招标人的安全技术交底操作,按招标人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不按时整改或拒绝整改,招标人有权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7.6.4 投标人完成的每一项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业务,需在投标人自检合格后经招标人属地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并书面签字确认。如需返工,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返工影响招
标人工期的,招标人有权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7.6.5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的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范要求完成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如逾期未完成,招标人有权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7.6.7投标人不能满足作业要求或未按招标人要求组织作业,招标人有权安排第三方临时接替相应作业,投标人承担相应作业全部费用,出现2次未能按招标人要求组织作业的,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7.7 现场安全
7.7.1投标人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服和安全设备,满足现场作业人员需要,所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7.7.2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以及因此发生的费用。非投标人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有关费用。
7.7.3轻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为零,较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为零。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招标人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招标人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7.8招标方提供的工作内容范围
7.8.1提供现场作业所需的自来水、现场照明,费用由招标方负责。
7.8.2提供脚手架搭设所需的钢管、扣件、挡脚板、钢/木跳板、镀锌铁丝。
7.9投标文件的编制
7.9.1一般要求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逐项逐条回答招标文件,顺序和编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附件的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7.9.2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和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用中文书写。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
度量衡采用国家法定单位制(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7.9.3 费用编制依据
本招标项目费用结算方式:采用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分项价格(固定单价、按实结算)。

注:报 名 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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