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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二中购置类专项全过程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2-2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教育

市教育局二中购置类专项全过程咨询服务 正文内容

市教育局二中购置类专项全过程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招标人 广州市第二中学
     市教育局二中购置类专项全过程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广州市第二中学的委托,拟对市教育局二中购置类专项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ZLYFW-20231211
二、采购项目名称:市教育局二中购置类专项全过程咨询服务
三、预算金额:¥70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700000.00元,凡超过最高限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2.采购类型:服务类
3.采购项目内容:对广州市第二中学采购项目进行全过程咨询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6.报价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如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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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承接服务的企业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由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条款所称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①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按照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所列明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并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确定的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微企业;②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承诺相关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备注:1.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报价。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5)供应商资格文件参与正式报价时须放入报价文件中,否则将可能导致资格性审查不通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2月29日起至2024年1月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八、磋商报价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1月9日14:00-14:30
九、磋商报价文件提交地点:广州市
十、磋商时间:2024年1月9日14:30
十一、磋商地点:广州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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