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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兰溪西环路东侧2号地块(暂用名)项目开发合作招标(非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1-0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设备

金华兰溪西环路东侧2号地块(暂用名) 正文内容

金华兰溪西环路东侧2号地块(暂用名)项目开发合作招标(非政府)

受兰溪市鼎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现就金华兰溪西环路东侧2号地块(暂用名)项目开发合作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JXC-LX2023-110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合作期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总费用
1 金华兰溪西环路东侧2号地块(暂用名)项目开发合作 3年 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约15亿元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要求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注册资本不少于1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需提供公司最新营业执照(副本),以营业执照上注册资本数据为准。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特定要求:
(1)设计资质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运营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运营服务的成员)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
(4)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成员)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之日计算),完成过单个项目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地产代建及销售管理或房地产开发项目;
②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2019年1月1日以来(从项目取得竣工验收证书至投标截止之日计算),承担过单个项目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项目设计;
③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2019年1月1日以来(从项目取得竣工验收证书至投标截止之日计算),承担过单个项目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项目施工总承包;
注:业绩项目建筑面积以合同协议书为准,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证书施工及设计业绩提供)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出项目实施的内容,若不能体现应附主管部门或发包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5)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内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监理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或一级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高级及以上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工程、经济类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且具有5年及以上房产开发项目的从事经验(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提供);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设计单位);
③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施工单位)
④运营负责人:须具有5年及以上房地产全案策划销售服务经验。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运营单位人员)
注:以上各负责人均不能兼任。
7、信誉要求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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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要求
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导致投标同时被拒绝。(除联合体形式外)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单位由各投标单位自行确定,但需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2)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应与其资质相对应,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所有资料;
(4)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
(5)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01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发售地点:(兰溪市)。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需携带报名资料,并现场缴纳报名费。
2)网上报名:将所有报名所需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由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通知缴纳报名费,资料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将加盖公章的资料复印件邮寄至我公司(兰溪市)。
5、已成功报名的投标人如若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我公司,书面文件扫描件发至我公司邮箱。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投标人财务要求的证明的复印件;
4、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证明的复印件;
5、符合投标人业绩要求的证明的复印件;
6、符合投标人人员要求的证明的复印件,其中从业经验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在多家公司任职的从业经验也予以认可;
7、联合体协议书(如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
8、报名表。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之规定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履行义务的其他行为。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以邮政快递(EMS)或顺丰快递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递交给本项目代理机构(兰溪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6日14:30时前,因邮寄快递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能及时送到耽误项目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不接受其他快递(请于工作日内送达)。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01月26日14:30时(时间)在(兰溪市)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无须派单位代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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